石頭科技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 強化董事會運作規範

中訪網數據 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石頭科技”)於2025年6月通過新版《董事會議事規則》,進一步規範董事會運作機制,明確職權劃分及決策流程。根據公告,董事會由8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4名,職工代表董事1名,設董事長1名,由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規則細化董事會職權,包括經營計劃制定、高管任免、重大投資及擔保事項審議等,並強調董事會需在股東會授權範圍內決策對外投資、資產處置等事項。其中,對外擔保事項需經全體董事過半數及出席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會議制度方面,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定期會議,臨時會議需滿足特定條件(如三分之一董事聯名提議等)。會議表決實行一人一票,決議需全體董事過半數通過,關聯董事需迴避表決。規則還要求董事會會議檔案保存10年以上,確保可追溯性。

此次修訂突出風險管控,明確董事責任,規定若董事會決議違規導致公司損失,參與決議且未提出異議的董事需承擔賠償責任。新規自股東會審議通過後生效,旨在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與決策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