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企業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 強化公司治理與股東權益保障

中訪網數據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科”)近日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進一步規範股東會運作程序,明確股東會職權及決策機制,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並保障股東權益。新規則強調股東會作爲公司最高權力機構的職能,細化普通決議與特別決議的通過標準,其中特別決議需獲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涉及增資、重大資產交易、章程修改等關鍵事項。

規則明確股東會可授權董事會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並強化對關聯交易、對外擔保等高風險事項的審議要求。例如,公司單筆對外擔保額超淨資產10%、爲資產負債率超70%對象擔保等情形均需股東會批准。此外,萬科將全面採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分開投票,增強中小股東話語權。

爲便利股東參與,萬科將提供現場與網絡投票結合的方式,要求董事會秘書確保會議組織合規,且股東會費用由公司承擔。規則還規定,臨時提案權擴展至持股1%以上股東,但禁止有償徵集股東權利。若股東會無法正常召開,連續90日持股10%以上的股東可自行召集。

此次修訂同步強化信息披露要求,股東會決議需詳細披露表決結果及內、外資股東投票情況,特別提示未通過或變更的提案。分析認爲,新規則通過細化程序與擴大股東參與,有助於優化萬科治理結構,平衡決策效率與風險控制,爲長期穩定發展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