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家暴保護令仍遭害 衛福部祭措施加強防護
近日屢發生家暴被害人已聲請保護令仍遭害,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泰源(中)今天出席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就「因應近期多起社會重大事件,檢討家庭暴力防治法民事保護令制度及執行缺失,強化保護令之作爲」進行專題報告。記者林俊良/攝影
近日屢發生家暴被害人已聲請保護令仍遭害,衛生福利部今天表示,經檢討現行機制,將就保護令聲請到核發的「安全空窗期」強化風險防控,並強化保護令執行成效,2措施周延安全保護。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司法院、法務部、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相關人員就「因應近期多起社會重大事件,檢討家庭暴力防治法民事保護令制度及執行缺失,強化保護令之作爲」進行專題報告。由於近日發生數起重大家庭暴力案件,被害人在已核發民事保護令的情況下,仍遭加害人殺害,社會各界對於保護令效力產生疑慮。衛福部今天表示除將持續督促各地方政府提供被害人保護措施,也需要相關部會協力合作,強化保護令刑事程序、遏阻暴力危害,因此提出2項精進措施。
第1項精進措施是檢討保護令制度與風險預防機制,目前家庭暴力防治法所設的保護令聲請與核發機制相對完善,但針對保護令尚未核發前的「安全空窗期」,強化庇護安置與緊急安全服務,提升對被害人的即時保護力;第2項精進措施是強化保護令執行成效,落實跨機關合作,建請司法院研析如何進一步縮短民事保護令的審理及核發時間,加速保護機制啓動。此外對於違反保護令或涉有嚴重暴力情節者,於符合法定要件時,建請司法機關依法羈押;若未羈押,建請依法爲附條件命令,要求加害人遵守相關限制行爲。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司法院、法務部、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相關人員就「因應近期多起社會重大事件,檢討家庭暴力防治法民事保護令制度及執行缺失,強化保護令之作爲」進行專題報告,警政署副署長廖美鈴(右二)、衛服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右三)答詢。記者林俊良/攝影
近日屢發生家暴被害人已聲請保護令仍遭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泰源(中)、司法院、法務部、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相關人員就「因應近期多起社會重大事件,檢討家庭暴力防治法民事保護令制度及執行缺失,強化保護令之作爲」進行專題報告。記者林俊良/攝影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