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保護令仍被殺」頻發生 衛福部決議:開放警方查詢家暴紀錄
▲近期國內發生多起重大家暴案件,受害者申請保護令仍遭殺害,衛福部開會研商如何精進司法程序,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近期接連發生土城殺妻案、信義區女子遭前男友砍殺案,都是申請保護令但仍發生憾事,衛福部今(15)日召開跨部會會議研商精進家庭暴力案件司法程序,決議開放刑事偵查警察官處理違反保護令案件時,可以查詢衛福部保護資訊系統,以瞭解該案加害人歷次家庭暴力通報紀錄,讓司法單位瞭解完整案件嚴重程度,避免出現風險資料斷鏈。
衛福部因應近期多起重大家暴案件,於今(15)日邀集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縣市警察局及專家學者召開精進家庭暴力案件司法程序研商會議,分別就落實家庭暴力防治法之保護令制度與刑事司法程序,與運用科技設備進行風險防控兩大議題進行討論,並做出5項結論。
其中針對家庭暴力案件相關風險資料串接部分,將開放刑事偵查警察官偵查違反保護令案件的時候,得查詢衛福部保護資訊系統,瞭解該案之加害人歷次家庭暴力通報紀錄,以利檢警掌握暴力危機程度。
張秀鴛解釋,警方處理「家暴事件」是婦幼單位、家防官,但如果是處理「違反保護令事件」則是刑事單位,各分局的偵查隊,是兩組不同的人員,使用系統也不同。
張秀鴛進一步說明,這導致偵查隊在辦違反保護令罪時,不知道當事人在家庭暴力保護令案件中累積了多少通報、狀況是否嚴重,若只掌握當下違反保護令的情況,案件可能相對輕微,司法單位也因此不會同意羈押,其中的問題就在於,家事領域的資料並未提供給檢察官與法官參考,導致風險資料斷鏈。目前警政署已經瞭解狀況,會盡快處理風險資料串接、授權完成。
其他結論還包含:鑑於訴訟結構與證據法則,應強化主管機關、警察機關儘可能依職權聲請保護令。家暴防治網絡成員在協助被害人聲請保護令時,提供各款保護令需要之佐證資料,如通報表、親密關係危險評估量表外,亦須提供事證資料(如驗傷單、照片、手機簡訊通訊截圖等),以縮短法官審理保護令時間,加速核發。
針對違反保護令案件移送資料,請警政署檢視違反保護令案件警察移送清冊,更新移送清冊檢核表內容,並加強違反保護令刑事案件移送資料之完整性,提供值班檢察官得快速掌握案件風險評估與危險分析。
至於運用科技設備進行風險防控部分,相關刑事司法單位原則都同意朝運用科技設備進行風險防控方向發展,惟該議題涉及被害人與加害人人身自由與隱私議題,需考量法律保留原則,以及民事與刑事於執行科技監控之競合、科技監控執行期限、資訊銜接等問題,還需審慎研議,會先針對各國法制、執行配套、實務情況資料蒐集,借鏡國外經驗完善制度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