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保護令有「空窗期」? 衛福部、司法院都說話了

衛福部長邱泰源(左)、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右)6日前往立法院,就「因應近期多起社會重大事件,檢討家庭暴力防治法民事保護令制度及執行缺失,強化保護令之作爲」進行專題報告。(黃世麒攝)

7月連續發生兩起重大家暴案,被害人在已核發民事保護令情況下,仍遭加害人殺害,引發各界對保護令效力討論。保護令從聲請到核發平均要41.71日,司法院承諾將加速分案,進行高風險評估、立即核發;衛福部強調,將強化空窗期風險防控,同時加強保護令執行強度。

衛福部部長邱泰源、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李念庭攝)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日邀請衛福部、司法院、法務部、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進行「因應近期多起社會重大事件,檢討家庭暴力防治法民事保護令制度及執行缺失,強化保護令之作爲」專題報告及質詢。

衛福部保護司指出,核發保護令後,8成加害人未再施暴,也就是2成可能違反保護令。如有前科、精神疾病、有嚴重暴力、脅迫跟蹤等行爲,極可能再度施暴;離婚、開庭、裁判前後,加害人往往採激烈暴力因應,應加強刑事司法拘束力。

保護司表示,將督促各地方政府提供被害人保護措施,針對保護令尚未核發前的「安全空窗期」,強化庇護安置與緊急安全服務,提升對被害人的即時保護力。

另外,將跨部會商討如何強化保護令刑事程序、執行成效。將建請司法院研析縮短民事保護令的審理、核發時間,對違反保護令者,符合法定要件時依法羈押;若未羈押,應要求加害人遵守相關限制行爲。保護令執行過程中,警政、衛政及社政單位應加強危險資訊研判,提升風險預警與安全介入的即時性。

衛福部長邱泰源表示,保護令是保護家暴受害者的重要措施,未來會加強空窗期風險防控、保護令執行強度,跟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等網絡持續協調,也會請各縣市加強保護力道,達到安全的守護網絡。

司法院統計,2022~2024年各地方法院,平均每年受理聲請保護令案件爲3萬6696件,核發1萬9582件,以每年家暴通報案件數16萬8100件,僅21.8%家暴通報案件聲請民事保護令,核發件數約佔聲請件數53%、佔通報件數11.7%。

檢視民事保護令核發時間,平均所需天數爲41.71日,其中,緊急保護令爲2.26時、暫時保護令爲23.4日、通常保護令爲51.94日,顯示保護令從聲請到核發,仍有一段「司法空窗期」。

司法院強調,未來將要求各法院,收案後立即分案,承辦法官立即檢閱卷證,並進行「危險評估」,高危險立即依職權核發暫時保護令;也會請家暴服務處督導社工,擬定安全計劃,對相對人進行告誡查訪、對被害人安全尋訪護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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