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保護令漏洞 立委提案家暴受害人「及時收警訊」
今年7月,新北市土城發生家暴男違反保護令當街殺害妻子和妻妹。(本報資料照片)
今年7月,新北市土城發生家暴男違反保護令當街殺害妻子和妻妹。朝野立委提出《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案共8案,但未見行政院版本。多位立委提案加強加害人的電子監控,並參考西班牙經驗採雙向監控,及時通知被害人。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19日併案審查朝野立委所提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衛福部長石崇良(見圖)列席備詢。(劉宗龍攝)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19)舉行聯席會議,審查《家暴防治法》修正草案。立委蘇清泉指出,民國111到113年平均每年有3309件家暴案,僅186人裁定羈押,比例太低,因此電子監控加強預警系統是必須的。使用電子監控的性侵加害者再犯率下降很多,這是成功的經驗,家暴也應納入。
立委王育敏指出,今年以來已有多起案件是拿到保護令但仍遭到殺害,令人感到痛心和遺憾,現行保護令制度沒辦法預警,建議參考西班牙經驗,採雙向監控,讓加害人接近,被害人會及時收到警示,並採取自我保護措施。
根據立法院法制局報告,科技設備監控(俗稱電子腳鐐)是羈押的替代措施,我國目前對於刑事被告的科技設備監控適用範圍,雖已包含家庭暴力案件加害人,但現行法制有關科技設備監控的通報對象並不包含被害人,使被害人難以即時掌握加害人位置資訊,時時處於恐懼情緒中。
該報告分析,西班牙於2004年頒佈防止性別暴力的全面性保護措施,將家庭暴力納入科技設備監控之範圍,之後葡萄牙、法國、義大利、波多黎各、英國、墨西哥、智利、日本等國效仿。
西班牙透過國家警察危險評估工具勾稽受害人的家庭暴力史,評估遭受再度威脅的可能性。加害人透過配戴具定位功能的科技監控設備,讓司法、警政單位隨時監控其足跡,受害者亦可透過持有具GPS及3G功能的手機即時追蹤加害人位置,受監控者一旦違反保護令所命時間及空間限制,受害者所持有設備會同時向受害者及監控中心發出警告,並可透過該設備向控制中心發出求救訊號。
朝野立委提出《家暴防治法》修正草案共8案,但尚無行政院版本草案。多位立委質疑,前部長邱泰源承諾1個月內召開跨部會討論、6個月內提出修法草案。石崇良承諾會提案,但還需要一點時間,另外也需釐清電子監控機制的執行細節,避免傷害到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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