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有保護令卻未同步啟動防護 家暴防治漏洞

當街手刃妻子和小姨子的謝姓男子,今年五月因言語暴力,妻子報警後聲請保護令,謝三天前仍違反暫時保護令,昨天更在法院開庭後行兇;專家指出,此案凸顯家暴防治制度與保護令執行的多重漏洞。

臺師大社工系兼任副教授賴月蜜說,遭到聲請緊急保護令的加害人,在覈發初期往往情緒激烈,此時正是最危險高風險期。若僅核發保護令,卻未同步啓動防護措施與相對人的輔導,形同將被害人置於危牆之下。

婦幼官警說,家暴者多衝動易怒,犯案時恐不會想到違反保護令罪刑責,且行爲表現可能「大起大落」,檢警未必能第一時間評估屬高風險而聲押,即便羈押只是「治標」,期滿後仍可能對被害人施暴,輔導治療才能「治本」,應思考如何加強辨識風險,提高聲押率,衛生單位也要強化處遇。

據瞭解,謝男原與妻同住土城孃家,今年五月間謝出現言語暴力,威脅妻子人身安全,張女求助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雙方之前不曾出現過肢體暴力。

上月廿五日新北地院核發暫時保護令,謝男須搬離住處,三天前他回住處收行李,過程中摔壞家中物品,二人再度爭吵,張女報警,謝被依違反保護令移送,檢察官認爲雙方未激烈爭吵,謝沒出現暴力行爲,訊後請回。

新北市社會局說,五月接獲通報曾向妻子討論安全風險,包含制定安全計劃,是否需住庇護所等,妻選擇聲請保護令,社會局由社工討論開庭準備、陪同出庭、目睹兒少關懷等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