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防制法擬補漏洞太薄弱 專家籲:兒少、孕婦全面保護

過去政府對檳榔採取「三不政策」,包含:不輔導、不鼓勵、不禁止,如今臺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提出新三不政策:「不」賣未成年人及孕婦、防制之經費來源「不」能缺漏,以及產業轉型、安全管理、預防工作「不」能偏廢。(本報資料照)

一級致癌物檳榔過去缺乏有效管理,導致全臺每年超過3000人因口腔癌喪命,耗費大量醫療支出,衛福部口腔司12月18日預告《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明定未成年人、孕婦不得嚼用檳榔,但卻允許在基於原住民傳統文化因素下嚼食。專家直言草案太薄弱,呼籲對兒少、孕婦全面保護,不應有豁免條件。針對宣導、教育、口腔癌篩檢及檳榔戒除,應訂定專章,併名列經費來源,不能有缺口。

檳榔是國內第2大作物,全臺約有7萬名農戶,年產值約136億元,政府並不輔導種植、不鼓勵民衆嚼食,但由於衛福部並不認定檳榔爲「食品」,因此不受《食安法》規範,多年來外界持續呼籲訂定專法因應,口腔司也在去年底預告草案。

國內每年有超過8000名新診斷口腔癌個案,高達9成都有嚼檳習慣,而孕婦嚼用檳榔,將增加2~3倍早產、流產機率,也會影響胎兒發育,導致新生兒體重輕、體型小。專法草案的一大重點在禁止未成年人、孕婦嚼食檳榔。若提供未成年人、孕婦嚼用,可處新臺幣1萬~25萬元罰鍰。

臺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指出,現行草案第15條規定,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奠儀,而有使用檳榔之必要者,不受前項限制。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執行長執行長室倡導組主任莊麗真認爲,未成年人及孕婦的保護,不應因文化因素排除在外。

東華大學教育與潛能開發學系教授李明憲表示,檳榔不含紅灰、白灰,單純嚼食也會致癌,但國人對此的認知率低於5成,且國人最早嚼食檳榔的年齡僅有4歲。專法草案對兒少的保護不足,在無檳校園、衛生教育、戒檳的規範都太薄弱。

牙醫師公會全聯會副主委李楊鈞說,檳榔、煙、酒,這3因子合計會增加123倍的罹癌風險。口腔癌前期病變不是無跡可尋,可透過口腔檢查,及早發現病兆,在惡化前接受治療。2021年最新的國民健康訪問調查顯示,30歲以上嚼食檳榔的民衆,59%未曾接受篩檢,往往是等到嚴重疼痛、反覆潰瘍才就診,錯過黃金期,應在專法明確納入定期篩檢機制,降低口腔癌死亡率。

家庭牙醫學會主委林伯彥說,罹患口腔癌病患大多爲男性,是家庭經濟支柱,這些人的健康出問題,家庭就出問題。因此,檳榔專法應比照《菸害防制法》,對加強戒除、宣導。嚼食檳榔除會造成口腔癌,也會引起其他牙齒、口腔黏膜問題。由於檳榔很硬,牙齒會過度磨耗,造成牙齒敏感,牙髓外露,須抽神經。口腔黏膜失去彈性、纖維化,也會導致吃飯困難。

過去政府對檳榔採取「三不政策」,包含:不輔導、不鼓勵、不禁止,如今臺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提出新三不政策:「不」賣未成年人及孕婦、防制之經費來源「不」能缺漏,以及產業轉型、安全管理、預防工作「不」能偏廢。

聯盟呼籲草案應全面保護兒少及孕婦,不應有豁免條件。另應設立專章列舉宣導、教育、篩檢及戒除等預防工作,並明列經費來源,確保各項防制工作都得以推動前進。專法的制訂並非要消滅產業,而是爲了解決長期以來無法可管、未成年人取得的兩大問題。政府目標與國民共創健康臺灣,期待藉着專法的制定,使國家的健康促進政策如虎添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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