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又賄選!5連霸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起訴 檢求刑16年
▲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涉及貪污、賄選等罪,被宜蘭檢方具體求刑16年,並褫奪公權5年。(圖/翻攝自《林智勇臉書》)
記者遊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等13人,涉嫌借牌投標與非法得標宜蘭市河濱公園採購案、租用清潔車輛採購案和環保公園採購案等標案,並在市民代表選舉中涉嫌賄選。宜蘭地檢署偵查終結,以貪污、賄選等罪嫌,對林智勇具體求刑16年,並褫奪公權5年,以儆效尤。
宜蘭地檢署指出,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等人涉及的標案包括「河濱公園採購案」、「租用清潔車輛採購案」及「環保公園採購案」,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政府採購法,並在2022年市民代表選舉中涉嫌賄選。經查證,林智勇在多個標案中以借牌方式非法得標,並在選舉中指示司機以賄款5萬元向選民買票,惡行重大。
宜蘭地檢署表示,林智勇利用其職權非法得利,共獲得488萬8688元的不法所得,身爲地方民意代表,他不知廉潔自持,反而利用權限投標承攬受其監督的標案,形同將政府資源視爲個人資源濫用。地檢署具體求處他有期徒刑16年,並褫奪公權5年,以儆效尤。
林智勇去(2024)年因「假車禍真詐保」案一審被判4年6個月,這次又因貪污等案被起訴。地檢署表示,檢察官在2024年3月間處理某相驗案件時,於死者(林智勇前司機自殺身亡)手機中發現林智勇涉案的證據,透過高檢署科技偵查輔助平臺進行數位鑑識採證,先後兩波執行搜索及傳訊,並聲請羈押禁見林智勇及其他涉案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