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特別費17萬 金門烏坵鄉代會主席起訴

金門縣烏坵鄉民代表會主席陳興德涉嫌以不實單據覈銷特別費,遭金門地檢署起訴。(本報資料照,於家麒攝)

金門縣烏坵鄉民代表會主席陳興德涉嫌以不實單據覈銷特別費,經金門地檢署檢察官指揮福建省調查處偵查終結,陳嫌系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宣告褫奪公權及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17餘萬元。

金門地檢署表指出,該案起因於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提供的情報,烏坵鄉民代表會主席陳興德涉嫌以不實單據覈銷特別費,經檢察官指揮偵辦,查明陳嫌在擔任烏坵鄉代會副主席及主席期間,明知特別費須限於因公支出,卻以私人消費憑證或僞造文書,假借餽贈、祝賀等名義,向烏坵鄉公所申報覈銷,導致相關人員誤認其支出屬公務用途,覈銷款項直接匯入其帳戶。

檢方調查發現,陳興德於2021年度至2022年度,以此方式分別詐領副主席及主席特別費,總計17萬1095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第216條、第213條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宣告褫奪公權及沒收犯罪所得。

金門地檢署強調,檢調將持續查辦貪瀆案件,確保公務資源不被濫用,以維護社會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