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腳鄉代表會前主席黃明世藉勢勒索40萬元 檢貪污罪起訴
嘉縣六腳鄉代表會前主席黃明世藉勢勒索財物,遭嘉義地檢署起訴貪污罪。(本報資料照)
嘉義縣六腳鄉代表會前主席黃明世在任內組成「監督六腳鄉畜牧場業務專案小組」,以介入鄉公所審覈畜牧場使用執照,藉故因民衆陳情,居間協調,要求回饋以換取營運,仗勢向2名養雞場業索取40萬元,嘉義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起訴書指出,53歲黃明世於2014年12月至2022年12月24日擔任六腳鄉鄉民代表會主席,2016年7月間洪姓、陳姓養雞業者取得建照,在六腳鄉興建養雞場。
同年7月31日黃男單獨或指示他人,各自駕駛未懸掛車牌的自小客車,將車子停在養雞場工地的道路兩端出入口後離去,佔用車道以阻礙施工,以此迫使業者到黃男服務處協商,黃男藉機表示因民衆陳情,要先停工,與民衆協調好再開工。
2017年12月間黃男召集鄉代表成立「監督六腳鄉畜牧場業務專案小組」7人小組,行文要求公所審覈畜牧場等相關工程,要向小組報備、會同審查,公所因此撤銷原已籤準核發給陳姓、洪姓業者的使用執照。
2018年1月至4月間黃男以7人小組召集人名義,多次到養雞場工地會勘,提出質疑及缺失,同年4月至7月間,陸續邀約洪姓、陳姓業者到服務處協商,當場要求2名業者每年需回饋地方50萬元,經討價還價後,2名業者迫於無奈同意於每年各支付10萬元回饋金。
2018年7月間2名業者各匯款10萬元到黃明世指示的其堂哥的帳戶,2019年7月間2名業者同樣各匯款10萬元至其堂哥帳戶,黃明世勒索得款總計40萬元。
檢察官認爲黃明世的堂哥沒有權勢足以收取回饋金,主要是黃男仗藉其代表會主席的身分及權勢,對2名業者恫嚇、索取財物,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因而起訴黃明世貪污罪。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