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最速前區長」涉貪!詐領特別費逾50萬遭起訴
▲新北市「最速區長」廖武輝驚傳貪污。(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北市「最速區長」廖武輝驚傳貪污。檢調查出,他涉嫌在任內利用職權強壓部屬,虛報公務經費以按月挪用特別費1萬元供私用,長期小額非法侵佔公款達57萬餘元,事後甚至企圖掩蓋罪行。新北地檢署22日偵查終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僞造文書等罪嫌,將廖武輝等公所4人提起公訴。
法學碩士知法犯法 私吞公款當個人零用錢
起訴指出,廖武輝擁有法律碩士高學歷,卻在2023年1月31日至2025年4月6日擔任林口區長期間,明知公家預算用途限制,竟指示公所秘書室洪姓課員,每月固定從區長特別費中提出1萬元現金供他私人揮霍。洪女雖曾提醒額度不足,廖武輝仍一意孤行,強行要求部屬配合違法挪用。
巧立名目虛報費用 拿空白收據與私用發票不實覈銷
廖武輝隨後指示不知情的課長,虛報其他業務費。洪姓課員則奉命蒐集空白單據並自行填寫品項,或向同事索取食品、非公務餐敘發票進行不實報支。隨後公所黃姓主任與王姓主秘,雖知情卻因畏懼長官權勢而未制止,仍接連在主管欄位籤核護航,聯手協助沖銷私人代墊款。
▲新北市「最速區長」廖武輝驚傳貪污。(圖/ETtoday資料照)
案發竟叫下屬燒帳冊 檢方怒斥惡性重大求不予緩刑
檢方痛批,廖武輝領有國家高薪且具備法律專業,卻知法犯法。更惡劣的是,當惡行遭檢舉東窗事發後,廖武輝第一時間竟指示洪姓課員銷燬相關帳冊與發票企圖滅證。檢方認定其行爲不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儘管目前已繳回犯罪所得,仍因試圖滅證、態度避重就輕,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且不予緩刑。
基層同仁遭連累 最速區長請辭6月生效
至於涉案的3名公所同仁,檢方考量洪女、黃男與王男均是迫於區長威勢才屈從辦理,並未獲取個人利益。洪女建請處以適當之刑,其餘2人若在審理中坦承犯行,建請法官予以緩刑。廖武輝對此迴應會坦然面對過錯,他日前已提出離職,市府籤准將在6月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