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偷吃按摩師!尪僱徵信社抓姦 拍下「牽手開房鐵證」

桃園一名男子阿德(化名)發現結婚多年的妻子小美(化名)與一名按摩師阿勇(化名)過從甚密,不僅多次牽手逛街,還同進同出汽車旅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男子阿德(化名)發現結婚多年的妻子小美(化名)與一名按摩師阿勇(化名)過從甚密,不僅多次牽手逛街,還同進同出汽車旅館,氣得提告求償百萬。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勇明知小美已婚,仍多次與她親密互動,甚至共赴摩鐵,已侵害阿德的配偶權,判兩人須連帶賠償45萬元。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小美於2011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但近年妻子行爲異常,他委託徵信社跟拍,竟發現小美與阿勇多次在街頭牽手散步,還兩度進入汽車旅館,時間長達數小時。更誇張的是,阿勇甚至在車內親暱稱呼小美「寶貝」,對話紀錄還提及「如果離婚」等敏感字眼,明顯逾越一般朋友分際。

面對指控,小美與阿勇辯稱,兩人只是朋友,因小美生理期不適,阿勇才以「到府按摩」名義替她紓壓,並無任何不當行爲。阿勇更強調,稱呼「寶貝」只是口頭禪,絕無介入婚姻之意。

法院審理後認爲,阿勇明知小美已婚,卻仍與她牽手逛街、單獨進出汽車旅館,甚至討論「未來規劃」,互動已明顯超出正常社交範圍,足以破壞阿德的婚姻幸福,構成《民法》第195條「侵害配偶權」。

法官更直接打臉被告說詞,指出:「按摩需要去汽車旅館?還牽手散步?一般朋友會這樣?」認定兩人關係不單純,判決應連帶賠償阿德45萬元精神撫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