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被妻抓包偷吃喊「我就賣慘啊」 小三辯不知情仍要賠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妻控訴,丈夫阿哲(化名)與女性友人小花(化名)發生婚外情,阿哲甚至說出自己是靠「賣慘」和小花維持關係,讓她無法接受,憤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90萬元。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判阿哲和小花應連帶賠償45萬元。
▲阿哲承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小花交往,甚至發生性關係。(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她和阿哲結婚不到1年,就在手機中發現從未見過的LINE好友,阿哲這才坦承有外遇,而且已經與外遇對象小花發生多次性關係,隨後阿哲便離家跑去和小花同住,種種行爲顯然已經侵害到她的配偶權,因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90萬元。
阿哲和小花則辯稱,阿哲和妻子婚後感情不睦,小花是在不知道阿哲已婚的情況下展開交往,直到今年4月阿哲才坦承已婚身分;至於阿哲離家的一事,兩人表示,當時是因爲住處租期屆滿,阿哲纔會搬家,由於無處可去,所以暫時借住在小花家中,但兩人是住在不同的房間。
而關於人妻提出的1分鐘錄音證據,小花表示,她雖然在對話中坦承與阿哲發生性關係,但那是在不知道男方已婚的前提下發生的,況且錄音只有1分多鐘,沒有前後文談話,內容是否真實顯然有疑。
但桃園地院法官檢視阿哲和妻子的對話紀錄,發現人妻曾詢問,「可是你不會覺得很奇怪嗎?她(指小花)知道你有老婆,然後還繼續跟你發生性關係」,阿哲則回答,「我就賣慘啊,她也覺得我很可憐啊」,如果阿哲確實認爲小花不知情,理應會對妻子的提問有明確辯駁,而不是以默認提問的方式迴應。
此外,法官指出,在阿哲與小花拍攝的性愛影片中,阿哲戴有婚戒,小花在交往過程中竟然未曾詢問阿哲的婚姻狀況,顯然有故意忽視、迴避確認對方婚姻狀況之刻意逃避查證情形存在,縱使真如他們所說,阿哲是在今年4月才坦承已婚身分,小花此前的侵權行爲仍具有主觀上之過失責任。
最終,桃園地院法官認定阿哲和小花確實侵害到人妻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裁定兩人應連帶賠償人妻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