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與男同事曖昧對話「怕老公發現」 尪怒告結局出爐

彰化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與男同事阿勇(化名)關係曖昧,不僅互傳「很想你」、「怕老公發現」等親密訊息,小美還坦承有牽手、擁抱,讓他心碎提告求償8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彰化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與男同事阿勇(化名)關係曖昧,不僅互傳「很想你」、「怕老公發現」等親密訊息,小美還坦承有牽手、擁抱,讓他心碎提告求償80萬元。彰化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確實逾越一般男女分際,判小美、阿勇各賠2萬元,全案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小美結婚9年,育有2名子女,原本家庭和樂,但自112年起,小美態度異常,常與人長時間傳訊,甚至面露微笑。他後來在雲端備份發現妻子與阿勇的LINE對話,內容包括「要跟他提…也是不能讓他知道我是因爲有別人」、「超怕他知道後不讓我來上班」等,明顯超出正常同事關係。

更讓阿德心痛的是,他當面質問妻子時,小美竟承認與阿勇「從去年12月開始」交往,且有牽手、擁抱等親密行爲。阿德認爲兩人侵害他的配偶權,憤而提告,向阿勇求償50萬元、小美30萬元。

小美與阿勇辯稱,兩人只是「互有好感」,從未私下約會或發生肉體關係,且小美曾向阿勇告白遭拒。阿勇更強調,小美是因婚姻不睦纔對他產生情感依賴,雙方「頂多精神出軌」,不構成侵害配偶權。

但法官勘驗阿德提供的錄音檔,發現小美親口承認外遇,對話過程語氣平靜,無受脅迫跡象。加上LINE紀錄顯示,兩人多次談論隱瞞阿德、表達思念,法官認定已逾越正常社交分際,侵害配偶權屬實。

儘管認定侵權,法官審酌雙方經濟狀況,發現阿德年收約30萬元,名下有不動產;小美目前無業,阿勇月薪3萬元且無財產。加上親密行爲僅止於牽手、擁抱,判決金額遠低於阿德請求,最終裁定兩人各賠2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