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天“流量”竟可以購買製造!法院判決:服務合同無效
交匯點訊 同一商品被不同賬號反覆推送,潑天的“流量”竟是可以人爲製造的。3月21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公佈了一起服務合同糾紛案,揭開了製造“爆款”刷屏的黑幕。
張某是入駐某短視頻平臺的商家。李某聲稱自己擁有一款軟件,可以自動批量剪輯視頻,自動生成、上傳和發佈“帶貨”視頻,同時控制成百上千個短視頻賬號發佈“帶貨”視頻,形成“視頻廣告”矩陣,爲商品帶來巨大流量。張某被李某描述的“光明前景”吸引,與李某達成軟件使用約定,陸續支付軟件使用費、維護費。在此過程中,李某爲配置和維護設備、僱用員工、軟件升級等花費頗巨。
讓張某、李某意想不到的是,沒過多久,短視頻平臺就出臺規定,嚴厲打擊通過規模“矩陣號”不當獲利行爲。花了大錢軟件卻沒法用,氣憤的張某以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爲由,向徐州法院訴請李某返還相關費用。
法院經審理認爲,張某和李某之間形成服務合同關係。張某支付軟件使用費、維護費,李某則利用軟件,通過規模“矩陣號”有組織地爲張某發佈大量同質“帶貨”視頻以獲取流量。這些行爲不僅擾亂了抖音平臺的正常運營秩序,也擠壓了原創、優質內容的生存空間,損害了其他用戶的合法權益,屬於擾亂市場秩序、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爲,應當認定服務合同無效。張某作爲軟件服務購買者,明知使用該軟件可能擾亂市場行爲,卻仍然支付費用並從中獲益,具有不當性,故對張某返還使用費、維護費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目前,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現實生活中,不少用戶在使用短視頻平臺時,經常會遇到不同賬號重複推送同一商品的“帶貨”視頻,不僅影響用戶體驗,也可能會導致部分用戶被同質視頻吸引,不自覺地認爲推送力度大的產品一定是好產品,結果購買後發現商品與宣傳嚴重不符,甚至存在質量缺陷,最終損害了自身權益。法官提醒,廣大用戶在發現這些情況後,應當理性思考、謹慎購買,也可以通過合理渠道向官方平臺投訴、舉報,共同營造公平、有序的網絡消費環境。
那麼,平臺商家應該如何經營?法院指出,短視頻時代,網絡售貨紅利凸顯,大量商家通過短視頻平臺直播、帶貨,“流量”就是人氣和利潤。這也導致部分商家在“流量”上動歪腦筋,投機取巧,雖然可能帶來短期收益,但這種擾亂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行爲只會得到社會公衆的否定性評價,嚴重的則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費盡心機獲得的“流量”也終是曇花一現。因此,廣大商家一定要以誠信爲本,依法經營,共同營造公平、誠信、友好的網絡經營環境。
通訊員 徐法軒 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顧敏
特別聲明:本文經上觀新聞客戶端的“上觀號”入駐單位授權發佈,僅代表該入駐單位觀點,“上觀新聞”僅爲信息發佈平臺,如您認爲發佈內容侵犯您的相關權益,請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