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足隊抽血霸凌爭議 教育部罰臺師大110萬、2名主持人各50萬

臺師大女足案,教育部指出,經臺師大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審議,涉案教師對學生確有霸凌,建議解聘兩年。聯合報系資料照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日前爆出教練以學分作威脅,強迫女足學生配合抽血研究。教育部今天表示,該案涉及研究倫理重大瑕疵,未遵循人體研究法等規範,已於5月19日召開專案會議,認定臺師大及其審查會未善盡監督與查覈責任,決議對研究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分別處50萬元罰鍰;臺師大則遭處以110萬元。

臺師大女足隊教練周臺英去年遭踢爆,要求女足隊選手配合研究計劃抽血,並以扣學分等方式威脅、涉及霸凌等情事。但事後臺師大霸凌調查委員會調查完竣後建議應解聘周師2年,但未料送至系教評會時即推翻調查建議,僅給予周師5項行政懲處,引發學生和社會各界譁然。

教育部今天說明,該案涉及研究倫理重大瑕疵,涉案教師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計劃期間,未遵守人體研究法相關規範,經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調查確認違規後,教育部於5月19日召開專案會議,認定臺師大及其審查會未善盡監督與查覈責任,違反法規包括第16條、第17條等,屬情節重大並決議對研究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分別處50萬元罰鍰,1年內不得申請政府機關或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研究經費補助。

教育部也說明,針對學校臺師大,則處以110萬元罰鍰,並已命臺師大自今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新案人體研究審查,限期3個月內完成改善並函報教育部。

又該案臺師大校園霸凌防治委員會日前做出解聘2年決議,通常教評會多尊重意見並辦理,但該案送至系教評會時,系教評便就直接推翻。教育部也指出,除了完成行政裁罰,針對教師處分落差的狀況,會盡速召開「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檢視臺師大教評會作出的決議,如有違法或不當會退回要求重審。

教育部也說,爲維護學生權益,已依霸凌相關規定主動聯繫陳情同學,向學生說明後續處理流程,提供救濟管道資訊,避免學生權益受損;同時教育部也要求學校立即落實對學生的輔導,包括校內外諮商輔導,並提出具體的輔導計劃;對於是否違反刑法強制、侵佔等罪,教育部也會一併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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