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足抽血案 監院糾正臺師大、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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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師大女足抽血案震驚全臺,監察院調查後12日糾正臺師大、教育部。監察院指出,臺師大與教育部直至受害學生控訴後進行查覈始發現研究團隊違反《人體研究法》,未善盡查覈、監督及管理之責,且計劃主持人陳忠慶、共同主持人周臺英二人過往研究計劃,更發現高達9件計劃違反研究倫理情事,此次計劃更有女足隊員有接受連續長達10天抽血一事,均有嚴重怠失。

對於監察院的糾正,臺師大表示深切檢討,全力強化研究倫理及學生運動員支持保障機制,並全面配合教育部、國科會及衛福部檢討與輔導,以最高標準落實制度改革。教育部迴應,會依監察院調查意見虛心檢討,並與相關部會合作,持續督導大學及其倫理審查委員會精進作爲,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監委蔡崇義、賴鼎銘調查「臺師大女足隊員遭迫抽血涉違反研究倫理」,臺師大清查本計劃主持人陳忠慶教授、共同主持人周臺英二人過往研究計劃,更發現高達9件計劃違反研究倫理情事,臺師大審查會審查把關功能不彰;教育部明顯監督不周。

監委表示,本案受害學生控訴後,臺師大未經完整調查前,即率予發出「經初步瞭解,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等5點不實聲明,僅圖息事寧人未盡查證義務。教育部在監院介入調查後,仍均僅轉請學校查處,未盡積極。

監委認爲,雖臺師大稱本計劃並無連續14天、每日3次抽血情事,但經統計受試女足隊員有接受連續長達10天抽血情事。又據審計部調查發現,本計劃疑有實際非由護理師採血或未執行採血情事等,均待教育部會同衛福部徹底查明依法妥處。

二位監委調查發現,本計劃子計劃三未確實發放受試費,直到受害學生控訴受試費遭扣回,計劃主持人方以漏發爲由,補發第1年的受試費。另外計劃主持人於國外短期研究期間,並未實際參與實驗,研究支出相關憑證均由他人代蓋本人章,經費覈銷顯有疑慮。人員違失部分,針對兼任行政職而屬監察院得依職權究責教師;陳忠慶違反研究倫理一事,將待另案調查及通盤檢討後處理。有關計劃受試費未實際發放等部分,移送臺北地檢署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