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信義鄉長涉圖利 交保、科技監控
全志堅。圖/報系資料照
臺中地檢起訴指出,全志堅和信義鄉代會主席李國源分別利用2024年辦理民生蓄水等工程發包機會,共謀收取回扣、賄賂圖利特定廠商,今年3月4日逮捕全、聲押獲准,17天內火速偵結,依貪污收賄、圖利等罪嫌起訴全志堅、李國源,及4名廠商、3間營造公司。
中院17日上午開庭,近3個小時才結束,法官以全志堅僅坦承貪污圖利,否認貪污收取回扣、違背職務收受賄賂,而圖利罪最輕5年以上徒刑,可見全仍有面對自身刑責意思,並非完全逃避罪責。
中院認爲,本案證人交互詰問完畢,串證機會大幅降低,全爲南投信義鄉鄉長有穩定住所,有一定家庭連結,遭羈押至今已有時日,當知所謹惕,斟酌後,命他75萬元交保,停止羈押,但全犯嫌重大,爲確保國家司法權有效行使,一併裁定他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月,並應接受科技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