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涉收賄、拿回扣 南投信義鄉長全志堅遭收押禁見!
▲南投縣信義鄉長全志堅涉貪今遭收押禁見。(圖/翻攝Facebook/信義鄉公所鄉長全志堅)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貪污弊案連環爆發,連鄉長全志堅也涉入其中。據瞭解,全志堅疑似有收受賄賂、收取回扣,檢方傳他到庭訊問,復訊後認定他涉犯重罪,且有逃亡、滅證、勾串之虞,向地院聲押禁見,地院稍早裁準。
檢方指出,全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之行爲,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2023年6月,信義鄉公所秘書胡錦龍與其胞弟,涉嫌透過與一家土木包商合作,從中獲取不法利益,雙方5年間共承攬、得標至少227件採購案,採購金額達2189萬餘元,遭聲押禁見獲准。同月,前鄉長史強(時任原住民族行政局長)因鄉長任內小額採購浮濫,經懲戒法院判決撤職,並且停止任用3年,史強上訴遭駁回,全案確定。
同年11月,鄉民代表會主席李國源,涉嫌利用鄉公所辦理工程採購案追加預算機會,向黃姓、鄧姓廠商收取回扣,容許廠商圍標,臺中地檢署復訊後依貪污等罪,聲押禁見李等3人獲准。
今年1月,一名廖姓建設課技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檢方發現他同樣利用小型工程機會,向陳姓、黃姓土木包商收取3千至5千不等賄賂,將3人收押。不料今日傳出,鄉長全志堅同樣涉入其中,且涉有重嫌,檢方通知他到庭說明後,今日凌晨將他當庭逮捕聲押,遭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