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標案坦承圖利、否認收賄 南投信義鄉長75萬交保
臺中地院
南投縣信義鄉長全志堅,被控在去年花蓮大地震後利用工程標案,向廠商收回扣45萬元,檢方偵辦17天后火速偵結起訴,臺中地院上月裁定延押2月,臺中地院17日開庭,30多名鄉親北上到法庭聲援,與法警爆發拉扯衝突,庭訊中全坦承圖利,否認收賄,合議庭18日裁定全志堅以75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實施科技設備監控。檢方可抗告。
中檢起訴指出,信義鄉公所、鄉民代表會在去年0403花蓮大地震後接獲鄉民陳情蓄水池爆裂災損,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修復工程,全志堅與鄉代會主席李國源涉嫌向廠商收取得標價1成回扣。全、李各分得45萬,今年3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及《政府採購法》等罪起訴全志堅6人和4家廠商。
臺中地院上月開庭,認爲全嫌疑重大,裁定自6月25日延押禁見2月。7月17日,臺中地院再開庭,羈押4個多月的全志堅,獲解除禁見,30多名親友到法庭聲援,涌上前喊鄉長加油,其中全妻欲伸手觸碰丈夫,遭法警制止,雙方爆發拉扯推擠,場面一度混亂,幸好支援警力上前制止,才平息衝突。
庭訊中,全志堅坦承圖利,仍否認收回扣、收賄,合議庭認爲全涉貪嫌疑重大,羈押原因仍存在,但全並非否認全部犯行,有面對自身刑事責任之意思,並非完全逃避罪責,加上證人均已到院交互詰問完畢,串證機會大幅降低。
合議庭認爲,雖然全的羈押期限至8月24日屆滿,但全身爲信義鄉鄉長,有穩定之住所,有一定之家庭連結,考量全羈押至今已4個多月,當因此知所警惕,裁定全交保75萬元,准予停止羈押,限制住居於信義鄉住處,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實施科技設備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