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空污費申報僅到7月底 逾期恐挨罰百萬

2025年第2季空污費申報期限僅到7月底,苗栗縣環保局提醒列管業者把握時限,如實申報、準時繳費,否則恐面臨滯納金與高額罰鍰。(苗栗縣政府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2025年第2季空污費申報期限僅到7月底,苗栗縣環保局提醒列管業者把握時限,如實申報、準時繳費,否則恐面臨滯納金與高額罰鍰。環保局長陳華盛表示,今年查覈仍發現部分場所申報錯誤須補繳,呼籲業者切勿輕忽,務必依規完成申報與繳費,以免逾期挨罰。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3條規定,固定污染源的所有人、實際使用人或管理人,須於每年4月、7月、10月及次年1月底前,透過網路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並繳納前一季空氣污染防制費(簡稱空污費)。2025年第2季空污費申報與繳納期間爲7月1日至7月31日,苗栗縣環保局呼籲各列管事業務必依期完成作業,避免因逾期產生滯納金甚至受罰。

縣府環保局指出,根據法規,空污費若未於期限內繳納,每逾期一日將按滯納金額加徵0.5%滯納金,若逾期超過30日仍未繳納,將面臨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請業者切勿心存僥倖。

環保局長陳華盛進一步說明,該局已於6月底完成2025年第1季空污費的審覈,並已函發審覈明細表予各列管事業。若審覈結果顯示業者申報有誤需補繳,請務必於本次第2季申報時一併繳納,以免再次遭罰。

縣府環保局再次提醒,空污費申報應依實際營運狀況據實填報,並準時完成繳費程序。如對申報或繳納流程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固定源空污費諮詢專線 (037)351759 分機107,將有專人提供協助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