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空污費申報倒數 業者逾期最高罰百萬
苗栗縣環保局表示,在監測與查覈方面,苗栗大型污染源須裝設自動連線監測系統(CEMS)。每年委託第三方檢測公司查覈,每季派員到工廠現場確認設備運作正常。(苗栗縣政府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2025年第3季固定污染源空污費申報只剩一週,環保局提醒業者10月31日前完成申報與繳費,逾期或短報排放數據,最高可罰新臺幣100萬元。環保局長陳華盛表示,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固定污染源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及粒狀污染物(含戴奧辛與重金屬)皆須定期申報繳費。
隨着秋季工廠排放量增加,苗栗縣固定污染源空污費申報進入倒數階段。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固定污染源排放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及粒狀污染物(含戴奧辛、重金屬)都須依實際排放量定期申報並繳納空污費,逾期或短報將依法裁罰。
環保局表示,苗栗縣每年徵收固定污染源空污費約1億至1.2億元,其中6成回撥地方,縣府可運用約6,000萬至8,000萬元,用於工廠監測、輔導減排及相關研究計劃,也涵蓋空氣污染防制、稽覈查察、改善補助、技術研發等工作,是改善地方空氣品質的重要資源。
收費標準自2006年訂定、2007年起實施,已修正7次,最近一次在2013年將主要污染物費率由3級提高至4級,甲苯、二甲苯等有害氣體也加重費率,以經濟誘因鼓勵大型污染源減排。
在監測與查覈方面,苗栗大型污染源須裝設自動連線監測系統(CEMS)。環保局每年委託第三方檢測公司查覈,每季派員到工廠現場確認設備運作正常。監測機制包括業者每日測試、第三方比對,以及環保局透過平行檢知器覈對原始訊號,確保申報數據真實可靠。
環保局長陳華盛表示,近期查覈發現部分場所仍有短報或與許可證不符的情形,他呼籲業者依實際操作如實申報,若僞造或漏報資料,將依第75條規定,以排放量2倍計算並追溯5年應繳費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