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後推兒託專法 立委不滿草案 保母違規能未直接開罰
剴剴案引發社會各界譁然,衛福部將託嬰相關規定,由兒少權法獨立,設「兒童托育服務法」專法處理。立委林淑芬表示,現行保母若涉犯違規事項,包括超收兒童,讓兒童趴睡陷入窒息風險等,依行政院版本兒託專法,只要限期改善,就不會裁罰也不必留下紀錄,自己則代表民團,提出涉及安全、衛生等違規事項,應該直接裁罰,且要採違規記點方式處理。
林淑芬說,收託剴剴的保母非常惡質,卻是登記在案的合法保母,且還需要繼續帶小孩,姑且不論這類嚴重案件,有些保母把兒童交給家人照顧,自己叫跑去逛街,或嚴重超收兒童,甚至馬克杯裝熱水,不慎打翻燙傷孩子,這些案件即使居家托育中心保母訪視人員提醒,也只能要求保母限期改善,甚至有保母稱「你能奈我何?」
衛福部社家署代理署長周道君說,行政院版本托育專法,在第8條第2項規定,托育服務內容,包括內容、衛生、安全、營養、生活照顧、學習等相關生活細節,訂有照顧原則,如何訂定罰則,後續授權用法規、命令來訂定。衛福部長邱泰源承諾,保母違規情況絕不容許,將研議改善。
「保母被抓到一次,只要下次裝乖,通過『限期改善』規定,不會裁罰,也不會留下紀錄。」林淑芬表示,行政院版本兒童托育服務法,對違規保母仍採取被外界詬病的限期改善制度,違規保母稍微乖一點,就能傳過水無痕,肆無忌憚繼續違規,還不會留下任何裁罰紀錄,既然要另訂托育專法,應該要對保母採取更嚴格管理,檢驗不適任托育人員,讓托育風險「幾乎歸零。」
林淑芬表示,自己提出兒託專法版本,針對保母衛生、安全違規,採「先直接裁罰,再限期改善」,違反安全規定者直接開罰,同時納入違規記點制,避免保母每次裁罰都不痛不癢,參考交通違規記點機制,違規點數達一定程度,先暫停新收托兒童,並公告保母姓名,若5年內再次違反規定,就「廢照退場」,「棒子要有效,別讓家長把孩子交在不適任者手上。」
立委林淑芬表示,現行保母若涉犯違規事項,包括超收兒童,讓兒童趴睡陷入窒息風險等,依行政院版本兒託專法,只要限期改善,就不會裁罰也不必留下紀錄。圖/擷取自YT立法院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