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醫保門診慢特病報銷政策是什麼?

諮詢:煙臺市居民醫保門診慢特病報銷政策是什麼?

答覆:(1)甲類門診慢特病

除國家和省規定的病種外,居民醫保甲類門診慢特病患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年度起付標準爲300元,一、二檔繳費的報銷比例分別爲40%、60%,一檔繳費的不能超過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二檔繳費的與住院費用合併計算年最高支付限額。

血液透析在包乾結算醫療機構個人負擔金額,居民一檔每次爲160元、居民二檔爲84元,在定額結算醫療機構個人負擔金額居民一檔每次爲199.5元,居民二檔爲107.3元;

(2)乙類門診慢特病

乙類門診慢特病門診實行起付標準和限額管理。除國家和省規定的病種外,乙類門診慢特病年度起付標準:300元。乙類門診慢特病患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上部分,一、二檔繳費的報銷比例分別爲35%、50%,一個醫療年度內不能超過該門診慢特病病種最高支付限額。

其他起付標準和支付比例情況如下:

①糖尿病居民一檔繳費的,其支付比例爲50%;

②嚴重精神障礙不設起付標準,居民一檔二檔繳費的支付比例均爲70%;

③慢性乙(丙)型病毒性肝炎、肺結核、肺外其他部位結核、肝硬化居民一檔二檔繳費的,其支付比例均爲60%;

④血友病,居民一檔、二檔繳費的支付比例分別爲50%、65%。

同時享受甲類和乙類門診慢特病待遇的,一個醫療年度內只負擔一個起付線。

諮詢:煙臺市參保居民可以申請多個門診慢特病嗎?

答覆:參保居民符合甲類門診慢病認定標準的均可申辦,不限制申辦數量,乙類門診慢特病只能認定一種。在當年度未發生醫療費用的情況下,本人簽署承諾書,可更改一次認定病種。

張孫小娛 衣寶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