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門診特病病種將統一

4月7日,記者瞭解到,市醫保局近日印發了《重慶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重慶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保障指南(2025年版)》(以下簡稱《保障指南》),從今年6月1日起,我市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將採用統一的門診特殊疾病病種、診斷標準、醫保報銷範圍。

門診特殊疾病是指需要長期在門診治療、納入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疾病病種。

“參保人按照自願申請、全市通辦原則,可向全市所有的醫保經辦機構或醫保經辦機構指定的門診特殊疾病診斷醫療機構提出辦理申請。”市醫保局有關負責人稱,按照《辦法》,診斷醫療機構按照門診特殊疾病診斷標準爲申請人進行診斷並出具診斷結論,將符合申請病種診斷標準的參保人病種信息錄入醫保信息系統,即時開通門診特殊疾病待遇資格。參保人可到全市所有經醫保經辦機構確定的門診特殊疾病治療醫療機構就診。

“以往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門診特病病種不一致,從6月1日起,病種就統一了。”該負責人稱。

我市門診特殊疾病分爲一類病種和二類病種,一類病種有14種,二類病種有39種。記者注意到,在二類病種中,抑鬱症、焦慮症、強迫症等精神疾病納入了特病病種範圍。

隨單位參保和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二檔人員可申請辦理一類病種和二類病種;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一檔人員限申請辦理慢性腎衰竭血液淨化治療、器官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惡性腫瘤、血友病四種門診特殊疾病病種。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可申請辦理一類病種和二類病種。

在門(急)診危重病方面,參保人因患危重疾病在門(急)診實施搶救所發生的費用,經搶救後未入院者參照住院政策報銷;經搶救後入院者,其門(急)診搶救費用與本次住院費用合併計算。(新重慶-重慶日報記者 李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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