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擴音喊「靠邊停」 騎士闖紅燈挨罰1萬!法官「這原因」撤銷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112年11月凌晨騎機車行經淡水區淡金路,遇警方攔查卻闖紅燈逃逸,遭開罰1萬元並吊扣駕照6個月。(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112年11月凌晨騎機車行經淡水區淡金路,遇警方攔查卻闖紅燈逃逸,遭開罰1萬元並吊扣駕照6個月。他不服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警方無法證明陳男當時有違規行爲,單純「逃跑」不構成「拒檢逃逸」,判決撤銷罰單,全案可上訴。

陳男112年11月4日凌晨2時許騎乘機車行經淡金路四段與興仁路口,當時路口有多輛改裝機車聚集,警方巡邏發現後,以擴音器要求靠邊停車受檢。陳男未停車,反而闖紅燈駛離,事後遭警方調閱監視器舉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1項「不服稽查取締而逃逸」開罰1萬元,並吊扣駕照6個月。

陳男喊冤,稱當時改裝車羣在他旁邊猛催油門、按喇叭,甚至辱罵,他因害怕遭衝撞或攻擊,才闖紅燈駛離,並非故意拒檢。他強調,後來停在數百公尺外的超市等警察,但警車直接駛過未攔查。

法官勘驗警方密錄器及監視器畫面,確認當時警方是針對「改裝噪音車」攔查,而陳男雖闖紅燈,但無證據顯示他的機車有改裝或製造噪音。

法官指出,《道交條例》第60條「拒檢逃逸」的構成要件,必須是「有違規行爲」且「拒絕停車受檢」,但本案警方僅能證明陳男闖紅燈,無法證明他有其他應受稽查的違規行爲,因此不符合罰則要件,裁罰於法無據。判決罰單撤銷。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