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警察「你有夠機歪」罰3萬 二審因「這原因」法官判撤銷
臺南男子罵警察「你有夠機歪」罰3萬,二審因「這原因」法官判撤銷。(圖:shutterstock/達志)
陳姓男子去年騎機車因安全帽未扣遭警攔停,因急着去醫院接母親,在開完罰單後罵員警「你真的有夠機歪」,遭依侮辱公務員罪當場逮捕,一審被判罰3萬元,陳男不滿上訴,二審法官認爲他先前多次表達趕時間且母親住院,離去前才口出惡言,是一般人情急下出現的情緒表現,且警察已執行完公務,認難認定會何影響執行公務,因此判他無罪。
根據判決書,陳姓男子於民國113年2月22日8時43分許,騎機車行經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二段與中正路口時,因安全帽帽帶未扣,遭執行交通稽查勤務之警員攔停。陳男在盤查後,對着警員罵「你真的有夠機歪」辱罵警員,遭到當場逮捕,並依侮辱公務員罪嫌送辦。
陳男辯護人答辯指出,陳男遭員警攔下時,正急着趕往醫院接送母親,緊接着前去工作,根據員警密錄器,在辱罵前,陳男已向員警表達高達8次「我上班來不及了」、「你這樣會害死人」,也有5次表達「我老母在住院」,顯見陳男急着離去現場,已處於情緒高昂狀態,又認爲員警未聽其解釋,才一時情緒反應罵人,難認定有侮辱公務員之犯意。
律師強調,陳男相當配合盤查,只有後續以短暫之言語宣泄不滿之情緒外,難以看出有何其他積極行爲干擾員警執行勤務,當時也早已配合員警完成公務執行,且事後有向員警當面道歉,並獲原諒,雙方更有籤立和解書。
法官審理後認定,檢方僅能證明陳男有對警員口出不雅言語,卻無證據證明陳男有「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且陳男向員警多次表達「上班來不及了」、「老母在住院」求饒後,才說出不雅言語,顯然是出於一時情緒反應之言語辱罵,難認定「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因此合議庭法官撤銷原判決,認陳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