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只是家人!尪偷吃女同事17次 還拍片籤「分手複合條款」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意外在丈夫阿德(化名)手機中發現他與女同事曉萱(化名)的鹹溼對話,甚至有多段性愛影片,次數高達17次,兩人還簽下「終生可能性契約」。(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意外在丈夫阿德(化名)手機中發現他與女同事曉萱(化名)的鹹溼對話,甚至有多段性愛影片,次數高達17次,兩人還簽下「終生可能性契約」,內容露骨直白,讓小美崩潰提告求償12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曉萱確實侵害配偶權,但考量其經濟狀況及犯後態度,判賠35萬元。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丈夫阿德結婚多年,育有2名子女,原本家庭美滿,但從去年開始,丈夫態度突然冷淡,她原以爲是工作壓力大,沒想到竟在丈夫手機中發現大量與曉萱的親密對話及性愛影片,才知道丈夫多次以「出差」爲藉口,實際上是到曉萱住處過夜。
更誇張的是,阿德與曉萱不僅多次發生關係,還簽署「終生可能性契約」、「分手複合條款」,內容涉及性行爲承諾,甚至曉萱事後還傳訊息挑釁小美,讓她身心受創,憤而提告求償120萬元。
曉萱庭訊時承認與阿德有不正當關係,但辯稱一開始並不知道他已婚,後來雖知情,但阿德不斷訴苦「和老婆只剩家人感情」,讓她陷入矛盾。她強調,自己曾試圖分手,甚至刻意找外派工作想遠離阿德,但對方仍糾纏不放,最後纔會傳訊息給小美,目的是希望小美能「管好老公」,並非惡意挑釁。
法院審理後,認定曉萱明知阿德有配偶仍發生親密關係,確實侵害小美配偶權,但考量曉萱經濟狀況(目前待業中),且部分行爲是應阿德要求(如拍攝性愛影片),加上她後期試圖結束關係,並非完全主動,因此判賠3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