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中小學手機管理草案 綠委、學生團體籲落實分級管理
▲教育部。(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教育部昨指出,爲避免學生在校使用行動載具而影響學習,國中小攜帶行動載具到校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高中職也準用,進入校園以關機爲原則,並由學校或各班以集中方式保管,高中職可另訂定管理規範。草案預告期至今年6月1日並邀各界提供意見。綠委吳沛憶、蔡易餘、黃捷、陳培瑜與學生團體、臺灣青年民主協會、高雄學生民主聯盟今(22日)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教育部要落實校園民主,手機管理決策納入學生意見,並要分級管理及因校制宜。
根據教育部公佈草案,中小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高級中等學校得準用。中小學攜帶行動載具到校後,應由學校或各班集中保管,高中職則由學校以同一方式管理,且高中職訂定管理規範時,應邀集教師、家長、學生各方代表召開會議,學校可依學生所攜帶不同的行動載具類型的使用樣態差異,共同討論適當管理及使用規範。並可依教學現場需求制定各校管理規範。各校所定的管理規範,每三年至少應檢討一次。
對此,吳沛憶表示,校園手機管理議題牽涉的不僅是手機使用,而是校園民主、程序的正當性以及學生的主體性。應該要秉持三項原則,一、要多溝通傾聽,草案要事先預告蒐集意見,彙整討論後纔可定案;二、要分級管理;三、要納入學生意見。吳沛憶認爲,透過討論可以帶來更多自律、更少衝突,目前草案預告期至6月1日,尚在意見蒐集階段,她會持續促成民主討論,也呼籲教育部要守護「傾聽學生」的價值。蔡易餘指出,手機使用管制應依學生教育階段,採取分級的管理措施。在國中小階段,學生尚處於身心發展與價值觀養成期,應協助其建立正確使用數位產品的觀念,因此宜採取較嚴格的限制。至於高中階段,學生自主能力較爲成熟,應鼓勵其自主管理手機使用,並將數位科技有效融入學習,展現彈性與信任的教育理念。教育現場不應忽視學生的聲音。學生作爲學習的主體,應有充分機會表達意見。學校應積極引導學生依循相關程序參與討論與決策,落實校園民主精神,讓學生在實踐中學習公民參與與責任。黃捷指出,修正草案已在Join平臺公告,短短數小時內便涌入大量學生留言,內容相當具有參考價值,不乏對政策的具體建議、以及對程序正義的關切,顯示學生高度關注,也凸顯此一政策不應倉促推動。然而回顧整體草案制定過程,青年團體普遍被排除在外,暴露出目前諮詢機制的不足。呼籲教育部,應在公告階段就落實校園民主,除透過平臺蒐集意見,應分區舉辦實體座談,廣泛傾聽學生與教師的聲音,細緻調整政策方向。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理事長蔡其曄表示,EdYouth肯定教育部此次草案預告願意將學生訴求納入考量,能以學習階段進行差異化處理,並給予學生參與上的保障。惟草案部分內容定義不明確,恐造成學生和教師間不必要的衝突。並且各校針對規範進行討論時,仍呼籲教育部應督促學校應依循民主程序與學生共商討論,親師生三方於會議中所達成之決議,不因學生代表於校務會議中人數比例相對弱勢而遭到推翻。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表示,肯定此次草案納入「分級管理」及「學生代表參與」機制,但強調草案仍在預告階段,內容仍有變動空間,呼籲教育部守住學生參與的價值,避免退讓。青民協重申四項訴求:一、行動載具應採分級管理,避免一體適用;二、高中職學校應保有自主管理彈性;三、各校應設立委員會並保障學生代表佔至少三分之一;四、教育部應提供指引與資源支持,而非僅以懲罰與集中管理因應。高雄學生民主聯盟秘書長謝智弘表示,草案內容相較於先前網路上的誤傳與模糊說法,這次版本更具規範與彈性,並且明確納入學生代表意見及討論機制和數位素養教育等內容。不過,高學盟也提醒,政策若缺乏現場配套與教師支持,恐淪爲紙上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