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預告手機管理草案 國中小集中保管、高中自訂規則

教育部今天預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統一要求關機,使用原則則採取國中小及高中分階管理。此爲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今天預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教育部表示,此次修正重點在於明確化、彈性化與分階段管理,國民中小學應由學校或各班以集中方式保管,高級中等學校由學校以同一方式管理。且高級中等學校訂定管理規範時,應邀集教師、家長、學生各方代表召開會議,共同討論管理機制。

爲促進教學品質、學習成效及學生身心健康,維持學校秩序及安全、教導行動載具使用禮儀,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 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針對手機、可攜式電腦、平板電腦、穿戴式裝置等具無線通訊功能之終端裝置,訂定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規範,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各校所定管理規範,每三年至少應檢討一次。

草案明定,國民中小學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高級中等學校得準用之。國民中小學到校期間除用於學習活動或個人特殊需求(如緊急必要聯繫)外,載具應關機,且應由學校或各班以集中方式保管並妥善管理。高級中等學校到校期間除用於學習活動、個人特殊需求或經程序討論通過在校作息時間外,載具應關機,且應由學校以同一方式管理。如採學校或各班集中保管方式,則應妥善管理。

教育部表示,此次草案採分階段且以同一方式管理,國民中小學應由學校或各班以集中方式保管,高級中等學校由學校以同一方式管理。且高級中等學校訂定管理規範時,應邀集教師、家長、學生各方代表召開會議,共同討論管理機制。

針對學生是否可攜帶手機到校,教育部說明,考量國民中小學生尚未成年,家長作爲法定代理人,對學生的行爲與安全負有法定監護責任,因此學生如需攜帶行動載具到校,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已具備基本自主管理能力,學生可依學校規範攜帶行動載具到校,建議學校主動讓家長知悉,學校對於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