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載具管理原則草案廣納建言 教育部6/1舉辦學生座談會
教育部景圖。(李侑珊攝)
針對近期各界對於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的關注與討論,教育部今(23)日表示,將於6月1日舉辦學生座談會,邀請全國學生團體及學生代表共同對話,具體座談資訊將另行公告,將彙整所有回饋建議及意見,審慎評估可行性,並納入後續研修的重要參據。
教育部指出,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並非一體適用或自上而下規定,而是根據不同學習階段,訂出「明確化、彈性化、分階段」的彈性原則,協助各校因應不同年齡與教學情境,訂定合適的管理規範。
教育部提到,這份草案的精神,並非限制或管制學生使用載具,而是希望透過更明確與彈性的原則,保障學生在不同年齡與學習階段中,都能合理、適切地使用數位工具。
教育部說明,以高中階段爲例,考量學生在課程上有查詢資料、記錄學習歷程與進行自主學習的實際需求,且已具備自主管理能力,因此草案內容是讓學校可依據教學需要,自行訂定管理方式。
教育部表示,草案也要求學校在制定相關規範時,應透過校內既有民主機制,由學生、教師與家長代表共同參與討論,並建立違規處理、申訴與彈性調整等機制,以保障學生的參與權與表意權。
教育部說,高級中等學校在訂定或增修管理規範時,應召開會議,並邀集教師、家長與學生等各方代表共同參與,且學生代表人數應不低於會議全體人數的三分之一,確保學生具有實質參與與決策影響力。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目前正處於「預告」程序中,尚非定案,目的即在公開徵詢各方意見,教育部強調,政策並非強推,在公開預告期間,誠摯廣納各界意見,預告期間歡迎各界至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https://gov.tw/qAR)提出建議與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