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法攜手爲老街坊化解糾紛

原標題:檢法攜手爲老街坊化解糾紛

“他打傷了我,還不願意道歉賠償,我一定要讓他受到應有的懲罰!”近日,在湖北省黃石市黃石港區綜治中心的調解室內,老江情緒激動,聲音中滿是憤懣。

時間回到2024年2月的一個夜晚,老江酒後行爲失當,抱住老何大腿糾纏不休,老何爲掙脫衝動傷人,導致老江輕傷。公安機關立案調查後,將該案移送黃石港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這起看似簡單的傷害案件,背後卻牽扯着一段多年的鄰里情誼。承辦檢察官在深入瞭解案情的過程中發現,老何與老江曾是多年的老街坊,平日裡關係頗爲融洽。此外,案件發生後,老何認罪態度良好,積極配合辦案機關調查。然而,在賠償問題上,老何卻態度強硬,直言:“我認爲我打他沒有錯,我寧願去坐牢,也不願意賠償。”

面對這一情況,承辦檢察官陷入了沉思:“我們不能‘就案辦案’,不能簡單地將犯罪嫌疑人‘一訴了之’。特別是這種偶發性的鄰里糾紛,更應該致力於案件辦理過程中的矛盾化解。”

爲了促使雙方解開“心結”,承辦檢察官積極協調,邀請黃石港區法院的法官共同參與,在區綜治中心聯合開展調解工作。調解現場,檢察官和法官從“情、理、法”三個維度入手,耐心細緻地開展釋法說理工作。

從“情”的角度,他們回憶起老何與老江曾經相互扶持、互幫互助的鄰里往事,喚起雙方內心深處的情誼;從“理”的層面,引導雙方換位思考,理解對方的處境和感受;從“法”的層面,向雙方詳細解釋了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案件處理可能帶來的法律後果。

在檢察官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老何的態度逐漸發生了轉變,他開始反思自己的行爲,並表示願意承擔賠償責任。老江也被這份誠意所打動,最終出具了諒解書。至此,這對昔日的老街坊終於握手言和,一場可能激化的鄰里矛盾得到了妥善化解。

這起案件的成功調解,是黃石港區檢察院構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一個生動寫照。爲推進輕罪案件矛盾糾紛在辦理中有效化解,黃石港區檢察院依託綜治中心,與公安機關、法院、司法局等部門緊密協作,構建輕罪案件矛盾糾紛化解協作機制。通過這一機制,各部門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爲矛盾糾紛的化解出謀劃策、貢獻力量。(劉怡廷 曾珍)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