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追立委罷免連署書案 黃呂錦茹無保請回…北檢今提抗告
檢調偵辦罷免連署涉僞造文書案,遭聲押的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中)無保請回,記者胡經周/攝影
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黨部執行長曾繁川被控涉及立委罷免連署僞造案,遭檢方約談復訊後聲押,臺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黃呂錦茹、曾繁川無保請回,姚、初2人羈押禁見。臺北地檢署今針對北院駁回黃呂錦茹羈押聲請,提出抗告。
北檢指出,檢察官不服北院駁回對於黃呂錦茹的聲請羈押裁定,已擬具相關事由,今22日下午4時,向北院提出抗告;曾繁川部分,不提抗告。曾姓被告部分,不提抗告。
臺北地檢署追查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的連署案涉僞造案,懷疑有「提議前死亡」的死亡連署、戶籍未滿四個月及重複連署至少三種僞造情事,且有相同筆跡抄寫連署提議,今年4月14日搜索「罷免雙吳四騎士」陳冠安、賴苡任、滿志剛、劉思吟,領銜人李孝亮、張克晉等人11人,訊後分別以20萬至50萬元交保,張克晉及證人均請回。
北檢於本月17日搜索國民黨臺北市黨部等6處,約談被告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曾繁川等4人,及第五區黨部執行長莊慶芸作證;訊後聲押禁見黃呂錦茹等4人。北院本月18日清晨5時許裁定黃呂錦茹、曾繁川無保請回,姚、初2人羈押禁見。
北院裁定指出,無法僅因黃呂錦茹身爲國民黨臺北市黨部的最高層,就推論她同意或指示僞造提議人名冊,且檢察官所提出的證據資料,無法認定黃呂錦茹與同案被告姚富文、初文卿有共同僞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犯罪嫌疑,駁回檢方聲請,當庭釋放黃呂錦茹。
曾繁川部分則是,無法認定曾繁川交付僞造的提議人名冊給同案被告,比對書寫文字筆跡簽名字體有點相似,但筆畫書寫仍有不同,因此駁回檢方聲押,曾繁川當庭釋放。
初文卿、姚富文部分,雖否認犯行,但依卷內證據足以認定2人涉犯法行使僞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刪除與他人的LINE對話紀錄,另還與其他同案被告供述不一,認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