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擬10月11日可合法上市 石崇良:是否禁加味菸修法後討論
加味煙是傳統菸草加入香料有味道,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受訪表示,加味煙一種是味道判斷、一種是成分,但又牽涉到檢驗能力問題,還在討論如何執行比較容易。記者翁唯真/攝影
歷經兩年半審查,衛福部國健署今年七月通過美、日二家跨國菸草公司的加熱煙,預計10月11日可公開上市販售,但國內反煙團體批評,衛福部未公告禁止加味煙,讓加味加熱煙上市販售,不利年輕人健康。衛福部長石崇良迴應,近期會再提「菸害防制法」修法,接下來也會處理加味煙問題。
石崇良今出席乳癌篩檢記者會受訪說,近期覈准上市的是加熱煙,菸害防制法一開一禁,「同意加熱煙,但嚴禁電子煙」,電子煙屬於類煙品,絕對禁止;加熱煙視爲指定煙品,必須經過健康風險評估後,經許可纔可以販賣,跟一般煙品不同。
石崇良指出,針對加味煙,世界上作法不同,一種是以味道來判斷,一種是用成分來判斷,味道聞起來可能有主觀性問題,但成分牽涉檢驗能力,這兩種方式,衛福部正在做最後確認,看如何執行,同時嚴禁那些加味煙或全部都禁止,也要再討論。
石崇良表示,近期會先再提修正菸害防制法,修正後就會開始討論加味煙,菸害防制法上次修正時,只討論罰到使用電子煙,未罰持有者,導致「拿着不吸就拿我沒辦法」,所以要先趕快修補條文,修完後進入加味煙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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