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男被疑「借牌」挨罰5400氣炸 法官比對Google街景還清白

機車男被「疑借牌」挨罰5400氣炸,法官比對Google街景還清白,判決撤銷裁罰,全案逆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一名男子阿國(化名)因發生車禍後機車送修,不料,一年多後,該車車牌竟被警方拍到掛在他人車上使用。交通局依「牌照借供他車使用」規定,開出5400元罰單並吊銷車牌。阿國喊冤提告,經法官深入調查、比對Google街景圖與證人證述後,認定他並無借牌行爲,日前判決撤銷裁罰,全案逆轉。

判決書指出,阿國日前因爲車禍機車受損,送往一家車行維修,期間仍掛有原車牌。然而到了去(2024)年10月,警方在鳳山區保華路攔查另一輛機車時,竟發現其懸掛的車牌與阿國的機車相同,於是以「牌照借供他車使用」違規舉發,並移送交通局。

交通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5款裁罰,認定阿國未妥善管理車牌,處以罰鍰5400元。阿國不服,主張早於去年他發現車牌不見即透過車行人員將機車售予車行,但因車牌遺失無法過戶,所以有向警方報案。他強調,既不認識被查獲的男子,也從未借出車牌,車牌應是在車行保管期間遭人偷用。

車行的業務員證稱,阿國的機車發生事故後就被拖回倉庫放置,阿國並不知道存放地點,也未曾前往查看。直到去年底準備將車輛出售時,才發現車牌不翼而飛。法官比對去年9月Google街景圖,仍可清楚看到阿國的車停放在倉庫外、車牌尚在,顯示牌照消失應發生於車行管理期間。

法官認爲,阿國將車輛交由車行修理,既非棄置、亦無借牌故意,且無法預見車牌會遭他人竊用。其報案雖有延遲,但不構成過失。反觀警方與交通局並無證據證明阿國曾借出或放任他人使用該車牌,裁罰顯屬認事用法錯誤。因此,判決撤銷原處分,阿國免繳5400元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