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呂錦茹「捉放曹」是否羈押?臺北地院訂明上午10時開庭

檢調偵辦罷免連署涉僞造文書案,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本月19日清晨無保請回後,與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低聲交談。聯合報系資料照

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涉及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罷免連署造假案,檢方搜索約談後聲押,法官裁定她無保請回、當庭釋放;檢方抗告,臺灣高等法院發回重裁,臺北地院預訂明天上午10時傳喚黃呂錦茹召開羈押庭。

黃呂錦茹的抗告案本週二由高院審判長吳麗英、受命法官陳銘壎、陪席法官陳麗芬組合議庭審理,裁定出爐。

裁定書指出,臺北地院雖以黃呂錦茹涉犯僞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不足駁回檢察官的羈押聲請,不過,卷內同案被告與證人供證、罷免案提議人名冊、黨員名冊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經綜合勾稽後,與黃呂有相當程度參與的情節不符,黃呂是否罪嫌不足?有研求餘地。

裁定認爲,檢察官抗告所指原無保請回裁定未詳細審酌卷內事證爲有理由,原裁定既有可議之處,即無可維持,應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爲裁定。

檢調接獲告發,指吳思瑤、吳沛憶「雙吳」藍罷團疑涉僞造提議書,向中央、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函調提議人資料發動偵搜;辦案人員本月17日搜索、黃呂錦茹等人到案,聲押黃呂、臺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法院審理,裁定姚、初羈押禁見,但黃呂、曾裁定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