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呂錦茹在親友包圍下重回北院面對羈押庭 表情嚴肅、未發一語

黃呂錦茹今天出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涉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罷免連署造假案,檢方搜索約談後聲押,法官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發回重裁;臺北地院上午10時傳黃呂召開第二次羈押庭,黃呂在親友包圍下出庭,表情嚴肅、未發一語。

黃呂錦茹的抗告案本週二由高院審判長吳麗英、受命法官陳銘壎、陪席法官陳麗芬組合議庭審理,昨裁定出爐。

裁定指出,臺北地院雖以黃呂錦茹涉犯僞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不足駁回檢察官的羈押聲請,不過,卷內同案被告與證人供證、罷免案提議人名冊、黨員名冊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經綜合勾稽,與黃呂有相當程度參與的情節不符,黃呂是否罪嫌不足?有研求餘地,撤銷發回臺北地院更爲裁定。

檢調接獲告發,指吳思瑤、吳沛憶「雙吳」藍罷團疑涉僞造提議書,向中央、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函調提議人資料發動偵搜;本月17日搜索、黃呂錦茹等到案,聲押黃呂、臺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法院審理裁定姚、初羈押禁見,但黃呂、曾罪證不足、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