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縣府喊撤離計畫應中央主導 卓揆嗆卸責:想「垂直避難」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會今天進行施政總質詢,卓榮泰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對於解除紅色警戒最後一關「撤離計劃」喊卡表態。他說,就事論事、就法論法,「災害防救法」第8條,明定直轄市、縣市政府要設立災害防救會報,覈定事項第一項即爲各直轄市、縣市地區災害防救計劃,意即災害防救計劃都是由地方覈定。

卓榮泰另援引「災害防救法」第24條指出,爲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防止災害擴大,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區、山地原住民區公所,在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餘時,應勸告或強制撤離,並做適當安置;法律規定清清楚楚,計劃擬定是縣市政府,撤離安置執行是縣市政府、鄉鎮區公所,法條清楚明白。

卓榮泰表示,中央前進協調所總指揮官、政務委員季連成連日有秩序與效率的主持會議,但昨天發生花蓮縣政府不覈定疏散計劃,也不採取垂直避難,與法律規定相違背,「委員(傅崐萁)也好,花蓮縣政府也好,9月23號之後,全國人民看得清楚,責任一直往中央推,但是中央沒有卸責,進到災區全力協調資源、防救災」。

卓榮泰批評,法律責任要清楚,立委或花蓮縣政府不能將責任往中央推,現在又往鄉鎮市公所推,「自己中間難道就沒有責任嗎,我覺得這個是在垂直避難」,是立委跟花蓮縣政府自己在垂直避難,往中央推、往鄉鎮市區公所推,這非常不值得。

他提到,前幾個月討論財政收支劃分法時,花蓮縣政府利用各種算法,在未來多了那麼多錢,「如果我們看到這種現象值得嗎?應該嗎?可以嗎?」,他要嚴重質疑花蓮縣政府在這此的表現。

卓榮泰最後表示,災後復原工作正開始,災害搶救還未完全結束,中央、花蓮縣政府、鄉鎮區公所應共同承擔責任,災民纔會看到希望,互相推卸責任,不僅不會爲自己卸責,也會讓人民感到非常無奈,希望中央地方能夠持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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