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避難非新創 內政部:花蓮水災危險潛勢地區保全計劃即有

內政部今(1)日重申,垂直避難並非本次因應溢流新創之避難方法,花蓮縣2018年水災危險潛勢地區保全計劃中的第9頁即有垂直避難方法,盼勿對過程斷章取義,誤導社會大衆。(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堰塞湖溢流造成嚴重死傷,政府採取的「垂直撤離」遭質疑是釀災原因之一。內政部今(1)日重申,垂直避難並非本次因應溢流新創之避難方法,花蓮縣2018年水災危險潛勢地區保全計劃中的第9頁即有垂直避難方法,盼勿對過程斷章取義,誤導社會大衆。

內政部表示,爲因應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發生溢流,農業部經邀集多次專家會議討論,評估影響範圍並劃定區域,依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經濟部水災災害防救業務計劃及花蓮縣水災保全計劃中有關水災之避難原則,民衆可採取「依親」、「至避難收容處所」及「至高處垂直避難」等方式。

內政部說明,垂直避難並非本次因應溢流新創之避難方法,且已一再強調需先確認居家穩固安全,如鋼筋混凝土、有二樓以上,又不在水岸邊,纔可於災難時往二樓以上暫時垂直避難。

內政部指出,花蓮縣2018年水災危險潛勢地區保全計劃中的第9頁,即提有「疏散撤離係指居民自住處平面疏散撤離至指定安全避難所、親友家,或垂直疏散至自家或同樓層2樓以上之安全處所」之垂直避難方法。

內政部強調,目前仍在救災期間,一切以救災復原爲重,且該次與農業部、花蓮縣政府及臺大、陽交大學者所開之會議,始終堅持以「保全人民生命安全」爲最高原則作疏散範圍劃定之考量,盼勿對過程斷章取義,誤導社會大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