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新創「垂直撤離」釀災? 聯合國、美國、花蓮政府早都納入
▲花蓮光復鄉災後第三天,居民清理家園。(圖/攝影中心攝,下同)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造成嚴重死傷,花蓮縣府指出,由於內政部「新創垂直撤離」導致多人不願撤離。對此,一位曾經參與多國救難人員25日受訪指出,「垂直撤離」並非政府新創避難方式,而是國際減災組織與多國公認的防災指引之一,聯合國減災戰略框架(UNDRR)、美國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署(FEMA),甚至2018年傅崐萁擔任縣長時的花蓮縣政府,也早將「垂直疏散」列爲疏散撤離的方式之一。
花蓮縣政府近日表示,這次風災致災,最主要原因是因爲內政部開會研議一種新的避難方法,叫「垂直避難」,讓家中有2樓以上的可以就近避難。因此在撤離過程中,有一些鄉親自認自家夠安全,沒有配合撤離措施,縣府認爲這都是個人主觀意志,「花蓮縣政府不能強拉或處罰」。
對此,一位曾經參與多國災害救難的資深搜救隊成員25日受訪時表示,「垂直撤離」(vertical evacuation)是早被全球公認爲洪水、海嘯、颶風等災害中的重要避難方式。
他說,在聯合國減災戰略框架(UNDRR)就將「垂直撤離」納入整體社區減災的方法指引中。美國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署(FEMA)也明確將高樓層、安全空間作爲避險依據,適用於無法及時水平避難、或來不及撤離至地面高地的情況。
該人士說,在2018年印尼爪哇島洪水中,多名居民藉由縣政府指定的「垂直撤離避難所」躲過洪水侵襲;2021年美國路易斯安那州也透過垂直撤離策略,成功挽回數百條生命。他氣憤地表示,花蓮縣政府卻宣稱此法是「內政部新創」,簡直不可思議,更是對救災知識的無知或刻意誤導。
根據查證,事實上早在2018年4月,傅崐萁擔任花蓮縣長時,花蓮縣政府提出的「107年度花蓮縣水災危險潛勢地區保全計劃」,就將「垂直疏散」列爲疏散撤離的方式之一。
根據該計劃中明確指出,對於需支援護送之弱勢族羣,如長期病患、獨居老人、行動不便、身心障礙等,或居住地下室者均應確實掌握,必要時應優先協助疏散撤離。在撤離避難方式上,包括居民自住處平面疏散撤離至指定安全避難所、親友家,或「垂直疏散」至自家或同樓層2樓以上之安全處所。代表縣府長久以來都知道「垂直疏散」代表的意義。
該人士表示,近期來自全國各地的救援隊都在支援花蓮縣救災,至今死亡人數14人,仍有31人失聯,家屬陸續指認遺體,死者多數是8旬長者,名單甚至還有百歲人瑞,目前已被辨識身分的共有11名死者,年齡結構偏高,大多數是在一樓逃生不及的長者,被發現時口鼻、全身都佈滿泥濘,恐怕吸入淤泥窒息。
他認爲,如果花蓮縣府都有聽取中央的建議,趕快強制撤離疏散,就能救回更多生命,不應至今還持續以政治攻防的心態扭曲事實、影響整體救災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