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揆指撤離有瑕疵 花縣府喊冤:全依中央畫設範圍、門牌套圖

花蓮縣長徐榛蔚強調,縣府及鄉公所均依照中央與專業單位指引進行撤離。 記者張策/攝影

花蓮光復鄉堰塞湖溢流釀成重大死傷,行政院長卓榮泰稱撤離「有瑕疵」。花蓮縣政府說明,撤離都依據中央畫設範圍、提供的門牌套圖,縣府再確認撤離戶數、人數,發佈黃色警報後,廿一日近十一時就通知鄉鎮公所下午執行撤離工作,廿二日紅色警戒後持續提醒,一切均依程序處理。

依內政部指導方針,撤離分「依親」、「收容」與「垂直避難」三種。縣府依中央專家畫設影響範圍及內政部提供的門牌套圖比對,再透過電話、LINE訊息與正式公文要求各鄉鎮公所逐戶訪視、填報資料,確認撤離人數及方式,「所有紀錄詳實可查,並非沒作爲。」

至於光復重災區、傳出多名罹難者的佛祖街、敦厚路及中正路一帶是否在撤離範圍內?縣府官員證實有列入中央提供的圖資與名冊。他坦言,此次中央設計的調查制度雖較簡便,但仍有瑕疵,例如戶籍與門牌難以完全比對,中央指引的垂直避難也有實務爭議,「但我們依照指導落實通知與訪查,該有程序都做了。」

由於短時間內大規模撤離有困難,卓揆前天在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表示,撤離八千五百多人,絕大多數都是採就地垂直避難(往樓上或屋頂避難),一部分是依親避難,少數是安置。

對此,臺北市立大學城市發展學系主任吳傑穎指出,根據現行SOP,災害來臨前,針對獨居老人、行動不便者等高風險對象,理論上應執行「事前撤離」,一般民衆才採「垂直避難」,往樓上撤離,但這次有很多罹難者爲長者或行動不便者。

吳傑穎指出,按理說這些人應都在災害來臨前撤離完成,但可能基於某些原因,如長者不願撤離等,導致公部門強制撤離沒有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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