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堰塞湖災後…產險提供車險緩繳四措施

花蓮堰塞湖災區車險四項退費與措施

受到樺加沙颱風及其引發之堰塞湖災害影響,花蓮光復鄉及鄰近地區多處道路中斷、車輛受損。產險公會與各產險公司啓動後續保戶協助服務,並針對汽車險、理賠申請及續保緩繳等事項提出多項彈性措施,協助受災民衆儘速復原。

經過產險業者清查所有花蓮地區受災區的住宅險情況,產險業者表示,約有500戶左右保戶因爲住宅險可以有每戶7,000元的理賠。此外,因災區有相當多的車子泡水或被沖水,爲讓車主在災後復原期間能順利銜接保險服務,產險公會及產險公司針對汽車保險保戶提出四個協助措施。

產險公會表示,產險業考量民衆災後陸續清理財產損失,對受災民衆汽車保險提出的協助措施,一是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區受災車輛,民衆可憑監理機關異動登記書或災害證明,申請強制及任意車險未到期保費退費,溯及自114年9月23日起按日計算;二是車輛因洪災受損維修期間無法使用,民衆可通知產險公司終止任意車險契約,自114年9月23日起按日退費,待車輛修復後重新投保;已續保但尚未生效的保單亦可終止並全額退費,待修復後重新投保。

三是外縣市車輛於花蓮災區受災,憑監理機關異動登記書或災害證明,可比照前述退費措施辦理;四是受災車輛遺失未尋獲,建議先申請註銷或報廢,再依第一項退費。受災民衆車輛報廢、停駛、註銷後,於114年12月31日前重新購車投保(含強制車險),可享保費緩繳三個月優惠。

產險公會提醒民衆投保之保單如有包含因颱風或洪水所致之損失者,可於災害發生後依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產險公司將持續協助受災地區保戶處理理賠及續保事宜,並視災後復原情況調整相關期限及辦理方式,確保保障不中斷。保戶如有颱風或洪水造成之損害,且保單包含相關保障,可洽原承保公司辦理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