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查水錶案羈押民政處長 縣府:依法查對盼還清白
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右)涉查水錶案,今天遭地院更裁羈押禁見。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市戶政人員登門查對罷免連署人身分,縣府民政處及戶所遭搜索,6名公務人員交保,民政處長明良臻今天遭羈押禁見。縣府表示,戶政人員本於職權進行查對,卻遭到司法調查,呼籲還基層人員安心依法行政的空間,還同仁清白與尊嚴。
戶所人員「查水錶」案從上月初爆發,持續延燒,花蓮檢調25日展開搜索,帶回明良臻等7名被告,均是民政處、花蓮市戶所公務人員。明良臻今天經花蓮地院重新裁定羈押禁見,其餘6人包括民政處副處長吳俊毅、花蓮市戶所鍾姓主任等人,先前已獲交保。
縣府行政處長陳建村說,戶政人員都是依照選罷法、行政程序法等相關法規,本於職權進行查對,並沒有使用強制手段,應該符合法律有明文規定,及增進公共利益的必要條件,主觀上既沒有損害他人利益的意圖,客觀上也沒有損害任何民衆的人格權,應與個資法第41條所定的刑事責任無關。
他說,依據戶籍法,戶所得派員查對校正戶籍登記事項,查對身分本來就是戶政人員的既有職權範圍,沒有不當利用個資法;且根據行政程序法第40條,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的必要,得實施勘驗。
他表示,所有查對作業都依法辦理,同仁卻遭司法調查,動輒得咎,呼籲還基層同仁安心依法行政的空間,還同仁清白與尊嚴,縣府尊重司法,希望司法公平對待所有基層與縣府的人員。
花蓮縣府表示,戶政人員都是依法查對,卻遭司法調查,希望能還同仁尊嚴與清白。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