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個多小時沒結論!AI基本法意見分歧 草案保留擇日再審
「AI基本法」延後至7月21號當週進行排審。圖/本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今(11)日聯席審查「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AI基本法),歷經長達3個多小時的爭論,但各黨立法委員對主管機關的認定、法案應採基本法或作用法性質、是否需廣泛討論還是細部討論等議題,全部都無共識,導致逐條審查受阻,最終由今日的聯席主席葛如鈞宣佈,另訂期審查。
葛如鈞及今日出席立法委員們並要求數發部在7月15日以前,提出數發部版本的草案,而「AI基本法」延後至7月21號那一週,再進行排審。
立院今日審查「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邀請數發部長黃彥男、國科會主委吳誠文到院進行說明,但從一開始,各黨派委員就先花一小時針對草案「應該先廣泛討論」還是「逐條審查」一事,爭論不休。隨後兩個多小時則從法案名稱、第一章章名、草案第一條至第十條,全數輪流發表不同意見,並提出「保留送協商」。直至中午休息之際,委員們私下彼此交流溝通,才達成另外再擇期審查的共識。
數發部長黃彥男今表示,由於國際局勢瞬息萬變,而 AI 技術本身的變化也很快,「我們發現各界意見還是非常分歧,所以我們還在凝聚共識,」他指出,全球AI技術發展迅速,從辨識型 AI 到生成式AI、再到代理 AI,監管方式各有不同,「所以我覺得因爲AI技術還在變化,所以現在訂的,會不會太早?這個是我們也在討論的」。
黃彥男說,美國川普政府對 AI 政策的調整,以及歐盟、英國延後 AI 監管法案的推動,使得臺灣「事實上還在觀察目前國際發展趨勢」。另外,他也強調因法案牽涉兒少、個資、著作權等多個領域,都需要與各部會再進行協調。
數發部數位策略司司長蔡壽洤也透露,部版之所以尚未提出,是因爲臺灣有特殊的政經環境,還充斥着資安、假訊息等事件要處理,行政院也對資安與假訊息等風險監管特別慎重,數發部希望在行政版版本出爐後再進行併案審查。
吳誠文今日則指出,國科會自去年將草擬的版本送至行政院後,持續不斷地收集各方意見,並在行政院層級持續考慮產業發展創新需求以及民衆人權保護等相關議題。
但他觀察發現,受到近期地緣政治與貿易衝突等國際情勢的影響,特別提到三月在巴黎召開的AI峰會,會後本來要簽署一個世界各國皆同意的協定,但美國副總統範斯獨排衆議,明確表達不願任何國家在AI發展上超越美國的立場,因爲AI的原始科學研究和產業發展源於美國,再蔓延到全世界。
吳誠文說,而除美國和中國以外,其他國家都意識到AI進展快速,在制定相關法律時必須謹慎應對,以免影響AI創新產業發展,同時又要兼顧人權保障,所以他個人的觀點是,AI發展仍處於「起步當中」,未來甚至會與量子運算、高速運算等領域結合,仍有許多科學研發工作要進行。
因此,吳誠文認爲目前各國反而採取一種較爲觀望或「比較方案的態度」,「所以行政院也採取一個比較謹慎的態度」。
今日立委們輪番發言、爭論不休,表示雖然有意逐條審查,但彼此間所提的版本、內容差異巨大,包括質疑主管機關與權責劃分不明,有立委提議由數發部擔任主管機關,但也有立委認爲應是國科會;多位立委認爲,主管機關的未定導致後續條文審查困難,且可能影響實際執行與爭議處理的量能。
還有立委指出,多數版本是「基本法」,但也有的黨團版本更接近「作用法」,還包含具體的罰則,兩者方向差異太大,難以整合。部分立委則認爲基本法不應訂定過細的定義或技術細節,以免過時或限縮未來應用。
在兒少、弱勢族羣的權益保障部分,立委強調應該明確納入「最佳利益原則」與相關保護措施及指引,也有立委發言強調要也關注婦女、多元性別、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偏鄉等弱勢羣體的具體保障條文。並認爲AI 基本法並非單獨法案,它將牽動許多相關法律如兒少法、個資法、著作權法等,需要與各部會協調共識,但這些共識今天都無法達成,導致難以逐條審查,最終三黨立委決議全案先行保留擇期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