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基本法多數條文保留送出委員會 待朝野協商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續審「人工智慧(AI)基本法」草案,版本衆多、意見分歧,立委聚焦個資、勞權及資源配置等,尤其對施行日期嚴重分歧,分別認爲要法律公佈起施行或行政院另定之;主責單位數位發展部由政務次長林宜敬出席,但他低調不表態,尊重立委看法。在朝野立委無共識情況下,幾乎所有條文都保留,雖送出委員會,但須交付朝野協商。
國民黨力推「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朝野立委提案共計十九個版本,希望因應AI時代,能有專法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同時確保民衆權益。
在法案逐條審查過程中,由於版本衆多,不少立委在每條都補充自己所提版本內容,聚焦個資保護、勞動權益、資料開放與共享、資源配置,以及AI相關產業的補助或優惠措施。對衆多法條意見分歧,包括要給國科會、數發部,甚至是行政院管轄,都不確定;僅針對政府應積極推動人工智慧研發、應用及基礎設施等三項條文有共識。
在處理該法最後的第廿一條「施行日期」時,朝野嚴重歧見,國民黨立委幾乎都盼從該法公佈起就開始施行,民衆黨團、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提案都是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討論過程中,民進黨立委範雲向召委葛如鈞強烈抗議,引發國民黨立委不滿,認爲政府一拖再拖,無心認真推動。
林宜敬、國科會主委吳誠文對院版法案或未來相關規畫都低調,僅對法條用詞提供建議,也盼有更多彈性。吳誠文表示,該法涉及AI產業應用、風險管理、資料治理等議題,相關做法及配套將由數發部主責推動。
經討論,僅確認名稱爲「人工智慧基本法」,並通過部分法條及兩附帶決議,送交院會處理前須先經朝野黨團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