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修訂發佈ETF風險管理業務指引 更好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7月4日,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官網消息,爲了進一步加強ETF風險管理,防範市場風險,促進市場健康發展,上交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管理公司運營風險管理業務指引》進行修訂,制定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4號——交易型開放式基金風險管理》,深交所對《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風險管理指引》進行修訂,並更名爲《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4號——交易型開放式基金風險管理》(以下統稱《指引》)。《指引》將於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ETF市場快速發展,產品數量和規模持續增長,在滿足居民財富管理需求、吸引中長期資金入市、維護市場穩定運行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新《指引》的施行,是貫徹落實證監會《促進資本市場指數化投資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相關要求、更好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

據悉,本次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強化基金管理人ETF運作風險防控要求,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強ETF申購贖回清單管理,審慎設置申購贖回清單重要參數,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並優化應急演練安排。二是明確會員客戶ETF交易行爲風險管理要求,要求會員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做好客戶分類管理,加強客戶ETF交易行爲監測及風險管理。

強化基金管理人ETF運作風險防控要求方面,《指引》規定,基金管理人應當設立ETF運作團隊和風險管理小組,並對相關人員定期進行崗位培訓。

《指引》明確,基金管理人應當審慎設置申購贖回清單(以下簡稱“PCF”)各項參數,包括現金替代標誌、現金替代比例上限、現金替代溢價/折價比率、申購現金替代保證金率、贖回現金替代保證金率等參數。

股票ETF的PCF參數應當符合哪些要求?《指引》明確,一是可以用實物作爲申購對價的證券,申購現金替代溢價比率不得低於被替代證券連續3個交易日累計漲幅限制比例;二是現金替代比例上限不得超過50%。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對PCF各項參數設置要求進行調整。

明確會員客戶ETF交易行爲風險管理要求方面,《指引》提到,會員應當建立重點監控ETF名單,合理設置篩選指標,並根據證券交易情況、市場形勢變化、監管工作需要等,及時調整名單。

《指引》還提到,ETF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會員應當納入重點監控名單:二級市場交易價格明顯偏離基金份額淨值或者參考淨值且通過停牌、公告等方式進行風險警示的ETF;交易所向會員進行風險警示或者風險提示的ETF;交易所交易監管中對市場公開的重點監控ETF;因重大風險事件、媒體高度關注等情況,會員認爲其他具有較大交易風險的ETF。

滬深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緊扣防風險、強監管、促高質量發展的工作主線,加強ETF自律監管,持續研究優化ETF制度機制,推動ETF市場高質量發展。(記者 田鵬 毛藝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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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