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災後該重建 責任別再踢皮球(陳清雲)
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重創光復市區,淤泥及廢棄物堆滿街道。(本報資料照片)
樺加沙颱風走了,堰塞湖潰堤的危機卻留下了。從中央到地方,這場風災到底該誰負責?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的一場質詢,把問題攤在陽光下——「災害防救法」明文規定,水災撤離由「鄉鎮市公所」執行,中央7個部會則必須「輔導地方選定疏散路線與避難收容處所」。這條法律寫得清清楚楚,但中央應變中心卻在9月22日發出紅色警戒,要光復鄉兩天內撤離8600人,卻連疏散計劃、收容中心都沒提供。地方政府在毫無計劃下,如何能執行撤離?
有立委拿出法條當場質詢,問得犀利也問到重點:「中央既沒輔導,也沒協助,怎麼能天天栽贓花蓮縣政府?」這不是護航,而是依法論事。若說「撤離責任在地方」,那中央的支援責任又在哪裡?「災防法」第35條明載:地方無法因應災害時,中央應主動派員協助。不是發個通報就算盡責,更不是在旁邊看戲。
更離譜的是,事後謠言滿天飛——有人說花蓮擋義煮團、鎖獨輪車、誤發召集簡訊、貼貼紙耽誤救災;結果一查,全是假的。中央救災荒腔走板,反倒讓鏟子超人、志工冒着風雨上場,結果釀成殉職與斷指悲劇。這樣的救災體制,中央理應徹底檢討。
問題的核心不是「誰的錯多一點」,而是「怎麼讓錯不再發生」。堰塞湖潰壩證明,所謂「垂直避難」根本不可行。中央與地方應該共同演練撤離方案、盤點收容能量、建立跨部會指揮鏈。災防中心不能只是開會、發通報,更該讓人看見支援在哪裡、責任分界在哪裡。
天災難防,人禍可預防。別再浪費時間在爭功與推責,人民要的不是口水,而是安全。現在最重要的,是趕快完成災後重建,讓居民早日回到日常生活。堤防要補強、道路要打通、臨時屋要落地,中央和地方該坐下來談的,是「怎麼做」,不是「誰害的」。
花蓮人不是在找戰犯,而是在找答案。別讓政治口水掩蓋事實,也別讓官僚程序拖慢重建速度。這場風災留下的,不該是指責的迴音,而該是改革的契機。務實究責、迴歸專業,纔是對災民最基本的尊重。
(作者爲前立法院法制局局長)
※以上言論不代表旺中媒體集團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