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運用科技執法 強化鐵路安全防線(陳擷安)

臺鐵發生乘客攀附車廂連接處事件頻傳,傳統的月臺與列車間安全距離、列車發車前的目視檢查制度,在面對此類突發行爲時,已難以發揮即時防範效果。(蔡明亙攝)

近年來,臺鐵安全問題再度成爲社會關注焦點。自今年4月發生乘客攀附於太魯閣號車廂連接處,試圖從臺北搭至羅東的事件,引發外界譁然,未料不到數月,又再度出現類似行爲,一名男子竟從樹林站月臺直接跳上自強號列車的車廂夾縫,強行搭乘7分鐘直到抵達板橋站後才匆忙逃離。這類行徑不僅本身極度危險,更對整體列車運行與乘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這些違規搭乘事件的頻傳,凸顯出臺灣鐵路安全防線的破口,已迫切需要從制度面、科技面與執法面進行全面檢討與升級。

首先,我們必須正視這類行爲不再只是個案,而是顯現出鐵路安全管理上的「縫隙」。尤其是乘客竟能在月臺上成功跳上列車夾縫,意味着月臺與列車之間的空間設計存在潛在風險。傳統的月臺與列車間安全距離、列車發車前的目視檢查制度,在面對此類突發行爲時,已難以發揮即時防範效果。因此,應從設計面進行改善,強化月臺安全設備,如增設物理柵欄、警示門、感應警報裝置等,特別是在大站與人流量高的路段,應進行重點式的防護升級,防止人員闖入危險區域。

此外,鐵路安全的防範不能再依賴人工監控爲主。目前多數月臺仍仰賴站務人員、列車長的目視巡查,然而在人流繁忙、列車頻繁進出的情況下,人工監控的侷限性相當明顯。建議臺鐵應積極導入智慧科技系統,例如AI影像辨識系統與自動異常警示功能,來即時偵測非正常行爲與危險動作。一旦發現有人試圖攀附車廂、闖入月臺邊界等危險行爲,系統可立即通報並觸發警報,協助現場人員及早處理,達到預防勝於事後應變的目的。

再者,法規與執法強度也是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的重要支撐。對於非法搭乘列車的行爲,應有明確且具嚇阻力的法律條文。現行法規針對擅闖軌道區、危害公共運輸安全的行爲已有相關處罰,但在實務執行上,常常因證據不足或認定困難而無法落實追責。因此應強化列車與月臺的錄影系統保存機制,並研擬快速舉證程序,提升執法效率。同時,也可考慮修法提高相關行爲的罰鍰與刑責,例如明訂「攀附車廂」、「違規跳車上車」爲危害公共運輸罪行,讓潛在違規者知所警惕,避免心存僥倖。

教育與社會宣導方面同樣不能缺席。許多違規者可能對鐵路系統的危險性認識不足,甚至錯誤地認爲這樣的行爲只是另類的「搭便車」,而忽視自身與他人生命的風險。臺鐵與交通部門應加強與學校、社區的合作,推動「鐵道安全教育」,透過案例分享、模擬體驗與宣導影片等方式,讓民衆真正理解攀車、闖月臺等行爲的嚴重後果。同時,可將安全教育納入駕訓班、學校公民課程中,培養全民對交通規則與公共安全的正確認知,從根本改變錯誤觀念與危險行爲。

最終,我們必須認知,鐵路安全的維護不是單一機構或單一措施能完成的,而是需結合科技發展、制度設計、執法機制與全民意識的綜合工程。政府應設立跨部門的「鐵路安全整合推動小組」,由交通部、警政署、科技單位及地方政府共同參與,整合人力資源與科技力量,全面審視並升級現行安全管理體系。這不僅是對鐵道作爲大衆運輸工具的基本要求,更是國家對人民安全的莊嚴承諾。

鐵路安全無小事,任何一次失誤都可能造成不可逆的災難。當我們從一起又一起違規事件中驚覺問題時,更應在震驚之餘,轉化爲具體改革的力量。唯有徹底強化每一道防線,建立更完整、更敏銳的預防系統,才能真正讓每一位乘客,都能安心地踏上回家的路。

(作者爲科技集團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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