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教育部別讓冰冷制度逼死清寒生(陳榮洋)
臺中一名科大生因繳不出休學費用1.8萬元後輕生,其外婆拒領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中一間私立科大李姓大二學生因家境清寒,白天上課,晚上打工,準備休學先服役後再找工作,詎料李生到校申辦休學時竟要他繳納三分之一的學雜費1萬8662元,否則不僅不能休學,還可能遭到退學,李生繳不出休學費,回家向祖父母告別後失聯,隔日清晨被發現輕生憾事!
這件痛憾的悲劇,震驚社會,令人鼻酸!關鍵在爲什麼申辦休學必須繳納三分之一學雜費,本來就是沒有錢註冊纔要休學,還強迫須先繳三分之一才能休學?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證實李生是中低收入戶,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爲什麼還要向他強收休學費?當李生繳不起休學費時,學校承辦人爲什麼沒有反應校方給予輔助?
凡此,在在顯示,收取休學費的規定及學校對清寒學生的輔助機制都出現嚴重的問題,鄭重籲請教育部立即廢除「學生申辦休學須繳三分之一學雜費」的惡規,並要求各校應切實建立及執行「清寒學生輔助機制」不要再讓悲劇發生,讓清寒學生得以完成學業。
還有,教育部應再簡化「學生就學貸款辦法」,並要求各校應確實宣導及輔導,特別要求辦理註冊的第一線職員,面對清寒學生,尤其是面對內向自卑的學生,絕對不可冷漠或冷言以對,以免傷其自尊, 應親切關懷,及時反映校方處理及輔助。
總之,我們的社會是充滿愛心的,希望教育者發揮愛心,落實幫助清寒學生。
(作者爲退休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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